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杜长辉参加2025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分享具体裁判做法,强调促进与规范并重、法律与技术融合和行政管理规范协调,强调知识产权法官应积极拥抱技术发展。
本文结合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民事、刑事典型案例,探讨对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刑事、民事认定规则差异,以供权利人维权救济之参考。
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指出,盗版行为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权益,还打击了行业的创作热情。她建议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提高赔偿金额至制作成本的30%,并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赵冬苓还呼吁加强平台责任,利用AI等技术拦截侵权内容,并通过行业自律和公众教育提高版权保护意识。治理网络侵权需要法律、技术、行业和公众的协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盗版问题。
概而言之,在标准必要专利领域中,要注意标准必要专利人可能实施的劫持行为及其危害,但更应当警惕的,恐怕依旧是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者明里暗里实施的反向劫持及其危害。权利人应当把握世界经济形势的变化,理性客观考虑实施者的处境,一开始就向实施者提出不违反FRAND原则的合理报价。实施者则应当牢固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基本观念,对权利人的谈判和付费要求,不逃避、不回避、不躲避,积极应对,诚信应对,有理有据应对。于权利人和实施者而言,无论如何,相互合作才能共赢,相互诚实才能共赢。
本文旨在通过回顾我国驰名商标制度的历史沿革,梳理司法严格“按需认定”驰名商标的实践现状,反思我国驰名商标制度存在的问题,以期推动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回归事实认定的理性,并为构建更为合理的驰名商标制度,即统一驰名商标同类保护和跨类保护的标准提出相应的修法建议。
笔者认为,依据NBS商标许可费合理倍数确定的损害赔偿金额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商标的市场价值,并有助于遏制我国目前存在的商标滥诉和商标囤积乱象。
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克峰分享全球视角下AI数据训练中的版权和竞争利益冲突。
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张鹏解读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立法要点。
本次会议邀请了北京互联网法院“AI文生图”著作权案的主审法官朱阁、清华大学的崔国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的王迁教授、纽约大学的Jason M. Schultz教授以及康奈尔大学的James Grimmelmann教授作为嘉宾。会议以Zoom在线圆桌形式举行,通过知产财经与北大法宝平台进行直播,吸引了近7000名观众在线参与。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讨论内容引人入胜,深受观众喜爱与好评。
针对行业普遍存在的“价格战”“全网最低价”等恶性竞争现象,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提出通过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推动市场竞争回归创新驱动轨道。她强调,人民法院将完善司法解释和裁判规则,严打平台强制“二选一”“流量劫持”等行为,发布典型案例规范网络竞争秩序。同时,针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类型案件激增的挑战,法院将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动制定《知识产权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优化诉讼规范。此外,陶凯元指出需平衡平台经济创新与监管,明确数据权益保护边界,遏制新业态不正当竞争,促进技术、市场与消费者利益协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点击查看宋鱼水在本次演讲中详细介绍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激励自主创新、提升司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发展新质生产力离不开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始终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己任,通过优质专业化审判和创新机制建设,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清晰、稳定、可预期的司法指引。
点击查看在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体制专门化改革的背景下,技术调查官制度已经成为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及知识产权专门法院(法庭)力推的一种主流模式。技术调查官作为人民法院内部的技术专家,在案件审理中以助手身份为法官提供技术上的专业意见参考,相对于专家辅助人具有中立性、客观性优势,同时又可以克服技术鉴定程序繁琐、周期长、费用高的问题,已成为目前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有力手段。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