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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产财经特别策划》总第32期

知产财经2025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5年4月20日

主题

产业发展中的新型商标问题及应对策略

在经济全球化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企业为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纷纷进行产业链延伸与产品多元化布局。在此进程中,企业面临的商标风险不断攀升,这些风险呈现出与传统商标侵权不同的复杂态势。与此同时,技术创新的迅猛发展促使产品形态快速迭代更新,《类似产品与服务区分表》难以适应新型产品的界定需求,这无疑加剧了商标冲突的复杂性。基于此,知产财经特邀学术界、司法界以及产业界的权威代表共同剖析相关实务问题,探寻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为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案例解析

3月15日,由湖北省版权保护协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知产财经联合主办,北京图灵高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华著科技有限公司支持的“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实践与合规路径”研讨会在武汉成功召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吴媛媛以“从杭州奥特曼AI案看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的侵权责任认定”为题作主旨演讲,知产财经对其主讲内容进行了整理,以飨读者。

在部分技术信息已被公开的情况下,如何把握部分技术信息与整体方案、技术单元与技术方案以及图纸信息与工艺之间的关系对确定技术秘密保护范围至关重要,指导案例给出了参照指引。

专栏

建议在替代分析法下,借鉴售后市场理论,以跨界竞争的初步细分与进入壁垒的准确细分,使界定单个厂商预装应用商店相关市场成为可能。同时,应重视生态系统因素在市场力量评估中的衡量,并结合其对预装应用商店规则设定的排除竞争效果进行分析。还应突破所涉及的多个相关市场及其复杂关系,正确理解市场力量的传导内容与传导方式。最后,对于正当理由的理解与适用,应基于主客二阶划分,引入“垄断意图”的主观推定与行为正当性分析。

本文拟厘清数据权益保护客体内涵和外延,区分数据类型进行差异化保护;厘清司法保护路径特点和优劣,分析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认定要件,实现数据权益保护的动态平衡;分析数据权益司法保护面临的问题,探讨人民法院探索数据产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推动构建数据权益保护规则系统化。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的快速发展,车辆中的蜂窝连接功能已成为现代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消费者还是汽车制造商,都从这一技术中获得了显著的价值。特别是在我国,联网功能的应用和普及速度远超全球其他地区。然而,有观点认为,联网功能为我国车企和消费者创造的价值远低于欧美日车企和消费者,并以此为由,主张我国车企仅应支付远低于外国车企在相似情形下支付的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这种观点、态度与许多著名研究机构的调研数据和市场状况并不相符,值得商榷。

封面故事

《商标法》及相应的司法解释对商标许可作了明确的规定,但企业名称、字号的许可规则并不明确,实务中不乏因字号许可发生的纠纷。本文试结合案例,对字号许可使用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这一特定种类商品的类似性的判定,杜颖教授撰文指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应该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应坚持重义轻形,而非得形忘义”“应主要以功能和用途为核心展开,辅之以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因素,由此构成类似性判定之‘义’。”对此观点,笔者深表认同,并认为杜教授针对功能聚合类商品提出的“重义轻形” 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商品类似性的判定。

本文以为,应该坚持重义轻形,而不是得形忘义,应穿透现象直击本质,通过商品的主要功能和用途,结合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判断市场或者相关公众的重合度,把握商品的本质属性,而不仅仅是拘泥于商品的物理形态或物理特征,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留足空间,避免以商标遏制新兴产品顺利进入市场,窒息市场活力,为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包容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特别策划

为促进各界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在今年4·26之际,全国各地法院纷纷发布各省市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各级法院法官审理类似案件提供参照标准,同时也突出了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了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理解。基于此,知产财经特整合2024年全国各地55家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562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并附案件判决,为各位读者探究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

对话&专访

在INTA 2025年会即将开幕之际,知产财经特邀Elisabeth Stewart Bradley女士进行访谈。在对话中,Elisabeth Stewart Bradley女士总结了近年来INTA战略规划的执行情况,分享人工智能对知识产权行业的挑战与机遇、INTA的应对策略,介绍了INTA 2025年会及5月19日“中国日”活动的特色与亮点,并就INTA未来在中国的工作规划进行了展望。

知产&财经

德国联邦最高院或欧盟法院可能继续审理“慕尼黑禁令热”,或重塑德国及欧盟SEP禁令生态。HMD、OPPO在欧洲专利法院提出专利无效挑战、暂停部分在德产品销售,但欧盟委员会强调严格顺序审查和权利人需先发送明确侵权通知。

与其他众多知名品牌一样,“纽瑞优”近年来也处于一系列知识产权纠纷的漩涡中心。今年“3·15”期间,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榕城海关驻福清办事处在一场侵犯知识产权商品集中销毁行动中,一次性销毁了6000余罐带有“Neurio”及“JAT”标识的奶粉产品。认证信息显示为“广州奥提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微信公众号“纽瑞优Neurio”以维权成功者的姿态转载报道了这一事件,并称上述被销毁的产品为“假冒侵权产品”

产业分析

本文结合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民事、刑事典型案例,探讨对于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刑事、民事认定规则差异,以供权利人维权救济之参考。

随着智能网联汽车和物联网等新兴行业中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不断发展,专利池许可在与传统双边许可的比较中逐渐占据优势地位。伴随着涉及专利池的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和专利侵权诉讼数量的增加,围绕专利池的法律问题日益显现。深入研究相关许可实践及司法认定,探讨专利池应否承担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义务,成为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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