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当如何从法律层面理解“内卷式”竞争?当前法律体系对于“内卷式”竞争的规制是怎样的?上海交通大学凯原讲席教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孔祥俊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为例进行了分析。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如果将上述利用特殊识别码、结合经济激励机制的跨平台分享行为简单定性为“用户自主传播”,就会忽视行为背后平台之间的技术对抗,低估社交关系数据迁移可能带来平台竞争秩序破坏的潜在风险。本文围绕“诱导分享特殊识别码口令”所涉及的技术设计、激励机制、平台规则和竞争秩序等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对其行为性质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探讨。
社交关系链数据已成为互联网平台的核心竞争资源。部分应用程序通过“诱导分享+识别码嵌入”方式系统性获取用户社交关系链数据,引发数据权属与竞争秩序争议。社交关系链识别行为以技术中立为名,通过利益诱导、识别码追踪和对抗性策略,隐蔽获取平台核心竞争资源。此类行为侵犯了平台基于长期投入形成的数据权益,损害了用户决策自由,扭曲了公平竞争秩序。其不正当性源于三重逻辑悖反:法理层面以技术中立掩盖数据非法获取,伦理层面将用户异化为数据媒介,竞争层面以寄生性模式替代绩效竞争。司法认定应重点审查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是否构成实质性损害的搭便车行为、是否背离绩效竞争理念。在数字经济时代,保护平台数据权益本质上是捍卫竞争起点的公平,不正当性的规范裁量是维护创新生态的法律“防护盾”。
妥善审理涉及5G通信、量子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种业种源等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力服务保障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查看全部
7月17日,“扬帆出海·品牌护航”主题论坛暨《INTA助力中国企业出海知识产权实践指南》(第二期)发布会在京举办,与此同时,INTA首席执行官Etienne Sanz de Acedo首次与近20家中国媒体举行集体见面会。知产财经在此次见面会上就INTA 2026-2029战略规划、赋能中国企业“走出去”、2026伦敦年会展望等核心议题与Etienne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 查看全部
“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是当前全国法院主要面临的两大难题。今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直面‘两难’院长谈”系列访谈栏目,首期邀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静分享广州法院融入综治中心建设、推进前端化解、做实实质解纷的创新实践,为提升审判质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广州法院智慧。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