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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宗亮、付凡:商业标识著作权保护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

2023-04-03 15:47来源于 知产财经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客体,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可作为作品受到保护的客体,包括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客体类型的重合导致商业标识可能同时构成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受到双重保护。实践中,许多商标专用权人亦通过此种商业标识作品化的方式,延伸其知识产权权利边界。但商业标识是否具有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当性,如果有,商业标识作品化的构成要件、保护类型等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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