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广海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上周发布的《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2年)》中提到,深入推进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先地建设。
对于民法院如何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林广海指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尊重国际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积极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妥善处理与国际贸易有关的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对内外资企业、中外权利人一视同仁、平等保护。2022年,全国法院审结涉外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差不多9000件,效果良好。例如,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马诺娄·布拉尼克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商标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件,依法平等保护了外国当事人享有的在先权利。
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22年,人民法院不断完善竞争领域法律适用规则,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研究起草新的反垄断民事司法解释,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典型案例各10件,这些典型案例发挥着规制市场竞争的“红绿灯”作用。
三是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2年,人民法院审结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000多件,依法惩处涉及侵犯中外权利人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保护了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彰显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例如,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罗某洲等八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正确界定商标使用行为,有力打击了数字环境下的新形态商标犯罪。
四是深化国际司法交流合作。我们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深化知识产权领域多边、双边司法合作,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参与撰写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编写并出版的《专利案件管理国际指引》,有力促进国际社会更多知识、司法方案等传播交流。近年来,上海、福建、海南三地法院先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合作关系,为快速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便利。我在这里很高兴告诉大家,就在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北京会见了来访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并且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信息交流、人才培养、替代性争议解决等方面进一步深化交流与合作。
知识产权是把“双刃剑”,在加强保护的同时也会容易导致权利的滥用。这几年,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情况有所抬头,针对这些情况,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
林广海庭长介绍道,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既严格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又切实防范打击滥用知识产权、恶意提起诉讼、干扰他人正常经营、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举措:
一是明晰权利边界,保护正当使用,让诚信的经营者更加“理直气壮”。在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规制在知识产权权利的取得和行使上的不诚信行为。在授权确权行政诉讼中,对恶意抢注等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者无效;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恶意取得权利而通过诉讼牟利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各地法院审理了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例如,审理“青花椒”商标侵权纠纷案,明确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注册商标中所包含的原材料名称,保护正当使用,为诚信经营撑腰。
二是完善司法保护规则,恶意诉讼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让滥用权利的当事人“偷鸡不成蚀把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各级法院审结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案件80多件,以鲜活的案例引导权利人和其他市场经营主体诚信行使诉权,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积极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在法治轨道上繁荣发展。恶意诉讼包裹着知识产权的外衣,贼喊捉贼,花样翻新,践踏公平正义。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高举法治的利剑,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延伸审判职能,指导行业组织自律自治,共同织密知识产权法治这张大网,让各类民事主体不敢、不能、不想以恶意诉讼“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