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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字体,侵权!

2024-09-25 19:30来源于 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
在本案中,张先生发现其设计的“锐谐体1.0”字体被未经授权商用,遂起诉生姜粉生产厂商侵犯其著作权。法院判决厂商停止侵权并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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