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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蹭”知名度擅用他人企业名称,法院判了!

2025-04-07 11:57来源于 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重要标识,具有专属性质。经过长期运营后,企业名称又与企业积累的商誉和口碑紧密相连,成为企业商誉和品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若企业名称受到侵害,可能导致企业商誉受损,进而影响企业经营和发展。自贸港知产法院通过司法审判加强对企业名称的保护,有利于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良性竞争,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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