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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判决┃赔偿520万元!擅用华为“Mate 60”系列手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5-04-03 10:25来源于 知产财经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艾尼卡公司、艾尼卡智能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华为终端有限公司“Mate 60”系列手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装潢相同或者近似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华为终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万元、合理费用20万元,共计5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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