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唐学兵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人工智能领域的“AI智能体流量劫持”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简介
原告是一家开发和运营某AI应用(以下称“K智能体”)的公司。这款智能体以AI超级框为核心,融合了搜索、深度研究、AI写作、AI生图改图、学术搜索、翻译等多项AI功能,是原告吸引用户流量、争夺市场地位和创造交易机会的重要产品。
被告一、被告二分别负责某输入法APP的开发、运营,被告三提供APP积分兑换服务。
原告诉称,被告在其运营的输入法界面上植入了另一个名为“W智能大模型”的功能,同样为用户提供AI问答、AI辅助写作等服务。当用户正常使用“K智能体”时,该输入法的“搜索提示词”功能会自动将用户引向输入法内置的“W智能大模型”,同时遮盖掉“K智能体”的产品界面。
原告认为,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流量劫持”型不正当竞争,给其造成了巨大损失,故起诉至杭州中院,要求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发布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1亿元。
被告认为,涉案输入法基于输入场景,同步提供搜索联想及智能服务,为用户提供多样化服务选择,且尊重用户选择,属于正向效能竞争,符合鼓励创新、提升消费者福祉的基本价值取向。
直击现场
庭审前,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会议,完成了证据交换等工作。
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在于被诉行为的性质之争,究竟是属于原告指控的涉及人机交互场景下的流量劫持行为,还是被告主张的符合商业道德的正向效能竞争。越界截流,抑或是正向竞争,这无疑是影响案件走向的核心判断。此外,若侵权成立,原告主张的高额索赔是否合理也是双方的主要争议点。
庭审中,各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进行了观点阐述、法庭辩论并发表最后陈述。在审判长的引导下,庭审程序严谨规范、争议焦点突出,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据悉,本案系杭州中院在人工智能领域审理的首例涉“流量劫持”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因案件涉及新类型争议,法律关系复杂、技术事实认定难度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部分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杭州中院特约监督员、高校师生代表、中央及省市级媒体记者等受邀旁听庭审。
旁听有感
郑中和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师:
作为法学教育从业者,旁听了唐学兵院长主审的这起AI智能体流量劫持案件,觉得这是一次很有价值的实践教学参考。整个庭审过程程序严谨,争议焦点梳理得清楚,双方辩论也比较充分,能感受到法院在处理这类新型案件时的专业和细致。通过旁听,我们师生对司法程序有了更直观的印象,也对法院在应对技术发展中的稳妥态度有了具体认识。期待后续的判决能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务工作提供一份可参考的案例,也方便我们把真实素材带回校园。
赵子珍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学生:
能旁听院长开庭审理这起涉及AI领域的流量劫持案,还是挺难得的。以前在课本上看“不正当竞争”“流量劫持”这些词总觉得比较抽象,今天现场听下来,法官对技术问题的梳理和争议点的总结让我对这些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诉辩双方在技术创新与商业道德边界上各有各的说法,争论非常激烈,也让我觉得法律面对新技术时确实有很多需要细致考量之处。今后我将带着这份体悟,踏实钻研专业,恪守法治敬畏,做到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新闻多一点
01 什么是AI智能体?
AI智能体,英文称为AI Agent,是一种能够感知环境、自主决策并执行行动的人工智能系统。与传统AI“一问一答”交互模式不同,智能体具备深度目标导向和多步骤规划能力。
02 什么是流量劫持行为?
流量劫持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利用技术手段进行诱导或强制,使得原本访问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用户流量被导向别处的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流量劫持行为的本质在于行为人违背流量权益人的意志,将本属于权益人的流量权益瓜分甚至完全转移,导致权益人无法因流量而获益,侵害了流量权益人的网络虚拟财产权益。
近年来,杭州中院持续加强对人工智能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司法审理,面对人工智能发展对司法审判工作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杭州中院先行先试,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为杭州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杭州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的意见》《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杭州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理了全国首例涉生成式AI平台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AI幻觉案,以及AI种草案、AI换脸案等多起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在AI治理领域确立了多项裁判规则,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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