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荧屏 知产财经
手机行业似乎“卷”不动了——今年年初,市场调研机构IDC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1.7亿部,同比下降3.2%,为十年来最低[1]。随着功能创新逐渐减速及市场竞争趋于饱和,全球手机市场将从何处寻找下一个重要突破方向?许多业内人士给出的答案是折叠屏。过去的一年堪称中国折叠屏手机市场腾飞的重要节点。IDC于今年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中国折叠屏手机市场出货量约700.7万台,同比增长114.5%[2]。而根据国际高科技产业市场研究机构TrendForce(集邦咨询)同月公布的数据,2023年全年全球折叠屏手机出货量达1590万台,同比增长25%[3]。过去的一年里,华为Mate Xs 3、小米MIX Fold 3、三星Galaxy Z Fold 5和Galaxy Z Flip 5、Vivo X Fold3、OPPO Find N3 Flip等折叠屏手机产品的上市,更进一步引发了市场热潮,彰显出折叠屏手机在手机市场整体停滞下的逆势增长态势。
顾名思义,折叠屏手机的最大产品特点便在于其可折叠的柔性屏幕,打破了传统屏幕的尺寸限制,能够兼顾用户对大屏沉浸体验和便携操作的需求。而折叠功能的实现,则取决于折叠处的转轴与铰链部件。作为折叠屏手机的核心部件之一,受限于手机较小的内部空间,转轴和铰链须具备可靠、轻巧、薄型等基础性质。近年来,各大厂商为进一步压缩折叠屏手机的重量与厚度,都在转轴和铰链相关技术研发上苦下功夫。在此背景下,三星公司近日针对一家中国厂商——东莞劲丰电子有限公司——的一项新型翻转组合结构专利发起的不成功的无效宣告请求,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案情介绍:三星无效宣告请求失利,劲丰专利效力验证成功
本案涉案的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新型翻转组合结构”(专利号:201620023556.7),专利权人为东莞市劲丰电子有限公司,申请于2016年1月8日,授权于同年6月29日,授权公告时包含6项权利要求。其专利摘要写明: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翻转组合结构,包括弯折件、第一扭力机构、第二扭力机构、第一齿轮、第二齿轮、第一活动板和第二活动板,所述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固定在所述弯折件的内部,所述第一扭力机构和所述第二扭力机构设置在所述弯折件的一侧;所述第一齿轮驱动连接所述第二齿轮;所述第一活动板传动连接所述第一齿轮,第二齿轮传动连接第二活动板;第一活动板传动连接第一扭力机构,第二活动板传动连接第二扭力机构。该结构结构简单,摩擦系数小,易于转动,在多次翻转之后,转轴不会松动,有效提高了转轴的使用寿命;另外,该转轴在打开之后,能够提供良好的自由悬停作用,保证翻转开的盖体不会在盖体自身的重力作用下自然下坠,使用方便。”
涉案专利附图
2022年10月8日,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6不具备新颖性及创造性为由,对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先后提交了15项现有技术证据。审理期间,专利权人劲丰公司提交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替换页,将原权利要求3的内容补入独立权利要求1中,并对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进行了修改,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编号,修改后的涉案专利包含5项权利要求。此后,请求人三星公司再次提交意见陈述书,放弃上述15项现有技术证据中的证据1和证据7,进而明确以修改后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5的保护范围不清楚、得不到说明书支持、说明书公开不充分、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作为无效理由。
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案合议组经审理认为,针对涉案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1,以现有技术证据2-6为基础,无论是结合公知常识还是其他在案证据,本领域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都不能得到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独立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故请求人关于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证据和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不能成立。以该结论为前提,请求人关于涉案专利权利要求2-5不具备创造性的无效理由同样不能成立。
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8月4日作出第562625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在修改后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5的基础上继续维持该专利有效。
背景调查:转轴铰链决定产品成败,折叠屏行业专利战萌芽已现
从公开渠道查询可知,上述涉案专利的权利人劲丰公司成立于2003年,其主要业务范围系为3C产业提供运动机构组件,曾为TCL、康佳、夏新、创维等企业客户生产LCD台式电脑及电视产品,为华为、日立、夏普、索尼、卡西欧等客户生产功能手机产品。目前,劲丰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转轴的设计、加工与定制,其转轴产品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LCD显示器、摄像机、医疗器械、汽车等各类载体之中。据相关人士介绍,劲丰公司早在数年前便已开始研发折叠屏手机的弯折结构,其技术设计先后迭代了6个版本,并于2015年起申请了首个相关的发明专利,如今相关专利累计申请量已达301件。
转轴与铰链结构的设计,一直是折叠屏手机研发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此,本次无效宣告请求纠纷案的请求人三星公司就深有体会。2019年2月,三星在产品发布会上推出其首款折叠屏手机产品Galaxy Fold。但在该产品正式发售前,测评机构收到的Galaxy Fold就大量出现屏幕破损、起拱、分层等重大故障,同时其U型转轴还存在较为明显的进灰问题[4],导致三星不得不将Galaxy Fold的发售时间推迟了近半年之久。据悉,上述严重质量故障主要是因铰链机构设计缺陷导致挤压屏幕而产生。有消息称,在Galaxy Fold停售期间,三星曾与劲丰公司多次进行技术与商务沟通,签订了严格的保密协议及项目合作协议,且在劲丰公司的建议下直接使用了劲丰公司于2016年1月8日申请的专利结构。上述专利方案直接推动了三星折叠屏手机全球销售量超过3000万台、销售收入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此后,三星又陆续推出Galaxy Z Fold二至五代、Z Flip一至五代、W21/W22/W23等多种折叠屏手机产品,且未再出现大规模严重质量问题,自此奠定了三星在全球折叠屏手机市场延续至今的霸主地位。TrendForce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三星以66.4%的市场份额继续把持全球折叠屏手机市场的头把交椅[5]。
三星在折叠屏手机研发上走过的弯路,进一步验证了折叠屏手机的成败取决于转轴与铰链结构这一行业内的长期共识。值得注意的是,三星此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所针对的涉案专利,其技术方案正是三星折叠屏手机产品所一直使用的U型转轴结构。业界通常采用折痕、折叠手感、使用寿命等标准评判折叠屏手机的折叠性能。为满足上述标准,转轴与铰链机构设计也需融入多维架构与深度算法。为此,包括我国的华为、OPPO、VIVO、华星光电、京东方、维信诺,韩国三星、LG,美国安费诺等在内的各家厂商,均积极布局自身的转轴相关专利。前述涉案专利权利人劲丰公司在这一领域则已经建立起了较高的技术壁垒,在机构设计、有限元分析、力学仿真、材料分析、工艺拆解的全设计链上均握有研发优势,相关产品服务对象包括华星光电、天马、柔宇科技、华为、LG、OPPO、谷歌、三星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此外,为了提高用户体验、减少或消除“折痕”,劲丰公司的研发人员还创造性地提出了“弧弦等长”“中支撑板同步升降”“左右侧支撑板同步转动”“轨迹主动追踪”等诸多符合产品量产化的设计原则,开创了全新的复合结构“U+水滴”折叠形态,设计布局了超过500个结构解决方案,直接推动了折叠屏这一新型显示设备的快速市场化。
一叶落知天下秋,尽管三星此次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未成功,但可以预见的是,当事双方的纠纷很可能并不会因此终结。而在折叠屏转轴与铰链这一新兴产业的细分领域,中外厂商之间的技术对决与专利争夺,未来必将随着折叠屏手机市场的扩大发展而愈演愈烈。对此,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注释:
1.https://www.idc.com/getdoc.jsp?containerId=prCHC51776924
2.https://www.idc.com/getdoc.jsp?containerId=prCHC51886124
3.https://www.trendforce.com/presscenter/news/20240221-12033.html
4.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067590.html
5.https://www.trendforce.com/presscenter/news/20240221-120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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