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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田、钟意:组织虚假交易进行有偿刷量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3-06-14 18:49来源于 知产财经
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的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系帮助他人进行虚假宣传,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八条第二项的认定要件,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本文还对该类案件中较易涉及的“陷阱取证”的证据效力认定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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