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陈锦川:游戏情节等内容属于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吗?——从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一案说起

2022-06-14 10:04来源于 知产财经
视听作品的本质在于连续画面,网络游戏具有连续画面的特征并具备视听作品的其他条件的,属于视听作品;构成视听作品的网络游戏画面与游戏规则、游戏情节、角色形象、美术形象是不同性质、不同类型作品,其权利保护期、权利的限制、权利的归属亦不同;作为视听作品的网络游戏著作权仅及于游戏画面,不宜延伸至游戏规则、游戏玩法、游戏情节、文字、角色形象等内容;把网络游戏画面当做视听作品,却又以视听作品为根据为游戏规则、游戏情节、文字、美术形象等提供保护,似乎不符合视听作品的性质,也混淆了不同作品及其权利归属的关系,应当慎重。
本文共计6137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