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9-2023年)
前 言
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亟待新质生产力的强劲推动和有力支撑。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保护创新就是服务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知识产权与创新关系最为紧密,可以赋能和整合生产要素,对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五年来,四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四川篇章”。现将四川法院2019-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予以发布,以期增进社会各界对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的了解。
一、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
五年来,四川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提高审判质效,有效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一)案件整体态势
2019-2023年,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98913件,审结89967件(见图1);受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74174件,增长率为299.83%;审结案件数量同比增长68365件,增长率为316.48%。近五年受理及审结案件数量快速增长并持续高位运行,一方面说明社会经济发展,市场活跃度增加,知识产权“摩擦”相应增加;另一方面也表明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提高,更加注重运用司法手段来维护知识产权权益。
图1:四川法院两个五年知识产权案件总数对比图
(二)民事案件情况
近五年,四川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8013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99.09%;同比增长74082件,增长率为309.56%。
从案件类型看,排名前五的民事案件类型为:著作权纠纷63050件,占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总数的64.33%;商标权纠纷22563件,占比23.02%;专利权纠纷6166件,占比6.29%;特许经营合同纠纷2646件,占比2.70%;技术合同纠纷1355件,占比1.38%(见图2)。
图2:2019-2023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图
从案件增幅看,收案同比增幅排名前五的民事案件类型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增长2330件,增长率为737.34%;著作权纠纷增长50112件,增长率为387.32%;不正当竞争纠纷增长1051件,增长率为274.41%;植物新品种纠纷增长86件,增长率为238.89%;商标权纠纷增长15733件,增长率为230.35%(见图3)。四川法院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责,依法妥善化解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积极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图3:四川法院近十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类型走势图
(三)刑事案件情况
近五年,四川法院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853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0.86%;同比增长96件,增长率为12.68%。
从案件数量看,排名前五的刑事案件类型为:假冒注册商标罪361件,占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数的42.3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24件,占比37.98%;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74件,占比8.68%;侵犯著作权罪67件,占比7.85%;侵犯商业秘密罪27件,占比3.17%(见图4)。
从刑事案件年度受理情况看,2014-2018年分别受理151件、143件、136件、148件、179件,2019-2023年分别受理200件、139件、128件、153件、233件,两个五年周期内刑事案件相对平稳、小幅增长,反映出四川法院在发挥民事审判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有力震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图4:2019-2023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类型图
(四)行政案件情况
近五年,四川法院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7件,占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0.05%,同比减少4件,增长率为-7.84%。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数量处于低位运行状态,反映出我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行为不断规范,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二、依法能动履行审判职责
四川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和“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任务要求,进一步明确“有利保护、有力保护、有效保护、重点保护、平等保护、诚信保护、协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助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一)坚持有利保护,护航川字品牌发展。秉持有利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司法理念,以是否有利于激励创新投入、保护创新行为、促进成果转化为裁判标准,护航“中国制造”“川字号”品牌发展。在方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依法判处生产假冒“谭鸭血”注册商标的火锅底料、油料并销售至多地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在侵害泸州老窖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判决“傍名牌”“搭便车”的侵权行为人赔偿260万元,庭审全网同步直播,实时观看人数达36.8万人,营造起保护老字号品牌的强大声势。四川高院成立专题调研组,对3100余件涉川酒案件进行全样本分析,并全覆盖走访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川酒集团、沱牌舍得、全兴大曲等川酒企业,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律师协会及相关市、县(区)法院、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二十余万字调研成果;针对梳理的八大问题采取十五项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挂牌督办百余件疑难复杂案件,制定实施意见、审判指南、维权指南、立法建议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工作座谈会等,运用司法力量全力推动建设世界级优质白酒产业集群。
(二)坚持有力保护,确保足额充分赔偿。秉持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的司法理念,充分认识知识产权无形性和侵权行为隐藏性带来的损害赔偿计算的不确定性与不充分性,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坚决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赔偿。在涉“蜜胺”技术秘密案中,判决侵权人赔偿9800万元并执行到位,且在执行过程中就技术秘密的侵权赔偿与后续使用促成双方当事人全面和解,权利人最终获赔6.58亿元,创我国知识产权维权赔偿纪录,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在成都某餐饮管理公司诉成都某餐饮服务公司等涉及网红火锅品牌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作出四川首例恶意侵害知识产权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判决,判赔金额452万余元,切实彰显加大赔偿力度的司法导向。
(三)坚持有效保护,提高司法救济时效。秉持裁判能够及时制止侵权的有效保护司法理念,积极探索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和范围,切实增强权利救济效果。在杨某与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成都某某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权权属、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案涉专利因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期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但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专利权终止的,自障碍消除或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有权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在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未主动申请恢复案涉专利权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职权责令当事人履行申请恢复案涉专利权的义务,既有利于妥善处理因科技成果权利转让产生的纠纷,又有效防止了权利人损失扩大。同时,不断强化临时保护措施,成都知识产权法庭依法审慎适用行为禁令,针对游戏换皮、软件分发、数据抓取等新型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出4份禁令,及时制止互联网等新领域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
(四)坚持重点保护,促进技术产业升级。秉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的司法理念,立足促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重点加大对种业、医药、芯片、通信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保护力度,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四川高院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签署《关于建立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共同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立体化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专题报送中医药知识产权调研课题成果的基础上,深度参与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助力中医药传承创新、健康发展。在四川某某种业公司诉泸州某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依托种子销售备案制度,给予权利人以充分救济,做实植物新品种权司法保护,促进种业振兴。数字藏品作为元宇宙领域重点应用方向之一,富有市场想象力,社会高度关注。在王某某诉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法院明确了数字藏品铸造完成后交易标的始终是最初铸造的数字藏品,网络平台直接收入外的其余交易款项均不纳入网络平台侵权收入。该案系法院首次在判决中回应了NFT作品转售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转售收入是否属于侵权人违法所得等问题,激发了数字藏品交易市场活力,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23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同时,四川法院注重加强对著作权新业态保护,妥善审理电视连续剧《红灯记Ⅱ》使用合作作品《自有后来人》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促进优秀作品依法使用、正当传播、释放价值,该案入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中国分会“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五)坚持平等保护,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秉持对各类当事人一视同仁的司法理念,妥善审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涉外商投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涉某知名外企TIGI弹力素商品的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工作委员会评为“2022-2023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同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在四川自贸区成立三周年之际,发布四川省涉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并先后在四川自贸区组织开展“保护知识产权 优化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专项联络活动、天府中央法务区涉外法治座谈会等。在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期间,成都中院出台《关于涉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方案》,由资深法官进行网络直播,详细解构大运会的知产细节。在成都世界科幻大会期间,郫都法院召开“守护创新·法治助力成都世界科幻大会知识产权保护”主题活动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为科幻创作事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全力助推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六)坚持诚信保护,防治权利滥用行为。秉持任何人不得从其不法行为中获益的司法理念,以鼓励创新和公平竞争为导向,准确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防止权利滥用、支持知识产权行使与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界限,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的打击力度,妥善处理商业维权案件,推进诉讼诚信建设。在“青花椒”商标维权案中,以事关民生的小本经营案件为“小切口”,讲出了“权利有边界,行使须诚信”的“大道理”,旗帜鲜明划定权利边界,引导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开展维权行动,1100万人实时观看庭审直播,相关新闻报道全网阅读量1.2亿次。该案连续两年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入围“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提名。
(七)坚持协同保护,形成“全链条”“大格局”。秉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司法理念,不断拓展知识产权保护大格局。一方面,不断强化川渝合作。两地法院陆续签订《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关于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备忘录》,就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法律适用统一、人才培养交流合作等工作建立合作机制;联合调研形成《关于宾馆、酒店等提供影视作品点播服务是否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问题的会议纪要》《关于确定KTV经营者侵害音像作品著作权案件赔偿数额的法官会议纪要》,有效统一两地裁判标准,引导相关行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府院联动。四川法院持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及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在知识产权司法执法程序上的衔接,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四川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相关工作制度的通知》《推进四川省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方案》等,建立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与省知识产权局共同印发《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签署《共建合作协议》。德阳法院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共同制订并发布《德阳市烟草制品打假协作机制实施意见》;绵阳法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关于建立保障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资阳法院联合宣传部、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签署《资阳市雁江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指引》;凉山州法院邀请州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联合签署《凉山州地理标志司法行政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多措并举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机衔接,提升保护合力。
三、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改革
四川法院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难题、以创新方式保护创新,不断完善审判机制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赋能增效,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
(一)持续推动“三合一”审判和集中管辖机制。四川法院于2014年启动“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经过两个五年持续探索优化,四川法院现已形成“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审判格局。通过将刑事、行政案件交由知识产权庭审理,以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模式提高审判效率,统一刑事、行政、民事案件的裁判标准。2017年,成都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初步形成知识产权审判专门化、管辖集中化的局面。2022年以来,四川法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出台《关于调整四川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规定》,科学规划四川法院管辖格局,推动每一个市(州)至少有一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一般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一审案件。2019年,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132件,至2023年,在四川法院管辖格局优化的情况下,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下降至3045件,降幅达到50.34%。同时基层法院受理案件数占受理总数上升至50.81%,同比上升16.84%,中院和高院受理数占比减少至40.34%和8.85%,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金字塔”格局逐步形成。
(二)不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2019年,四川高院指导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创新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实现“繁案精审,简案快审”。推广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机制,对裁判标准统一、审理思路固定的特定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提炼其中的审理要素,如权利基础、侵权行为方式等,并形成模板化的要素表格,由法官助理指导原、被告进行填写,从而筛选出无争议的要素和有争议的要素,进而固定焦点、缩小法官审理范围,提高审判效率;庭后采用填空式令状文书制作判决,形成类型化案件裁判文书。2019年,成都法院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79天,2020年为71天,2021年开始实行难普简三级分流;2022年开始建设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智能化系统“蓉知·蓉智”系统,至2023年底,成都法院已完成“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的开发工作,并在两级法院开展试运行工作,用该系统立案的民事一审案件676件,生成文书263件,平均审理时间压缩至30天,审理周期下降了62%。
(三)建立健全技术事实查明机制。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技术事实查明难、认定难问题,四川高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四川中心签订《共建合作协议》,构建了由技术调查官、专家辅助人、专业化人民陪审员、技术鉴定人共同参与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至2023年,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技术调查官流动站”完成挂牌并投入实质运行;“实物证据3D存证”子项目下首批3D实物证据数字化模型已完成交付;“技术事实查明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投入使用。技术咨询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形成“站点接受委托、站内完成委托、站外通力协作”架构,实现“技术咨询随时、技术人员随地、技术保障全程”的查明链条,为知识产权审判准确高效查明技术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建立智慧审判机制。五年来,智慧法庭建设不断升级,审判便利性程度不断提高。通过打造应用在线庭审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完成网上立案、出庭、调解等工作,有效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巴中法院建立线上调解前置机制,制作“线上调解演示视频”发送给当事人,并采取微信扫码签署调解协议,知识产权调解成功的案件中有70%以上案件系通过“在线法院”“四川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知识产权类案件调撤率高达85%以上。资阳法院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案件“网络化”诉讼模式,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材料提交、电子送达等17项“一站式通办”线上服务,网上立案率96.3%,云上庭审开庭率98.79%,并向当事人同步送达裁判文书和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当庭兑付率达40%。成都知识产权法庭打造“蓉知·蓉智”智慧法院要素化审判系统,深入运用“互联网+”及“人工智能生成”等前沿技术,至2023年底已基本完成一期项目开发工作,试运行期间,成都市锦江区法院采用智审系统立案137件,成都市郫都区法院共立案268件,有效降低维权成本。
(五)建立巡回审判机制。为便于社会公众就近维权,切实提升司法服务的便捷性,四川法院近五年来陆续设立多个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成都法院设立“成都知识产权法庭(简阳)巡回审判点”,同步出台《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工作暨巡回审判点实质运行的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园区,打通地域壁垒梗阻。同时,不定期在新都、温江、蒲江等地的巡回审判点公开审理与地区产业相契合的典型知识产权案件。泸州法院在泸州市产法协同示范区高标准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巡回审判庭,江阳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巡回审判工作进入实质化运行。
(六)建立多元解纷机制。四川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整合行政部门、仲裁机构、行业组织等多方力量,畅通诉讼与仲裁、调解对接机制,引导当事人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省高院与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共同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开展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办法(试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成都知识产权法庭建立知识产权解纷中心,同时与版权协会、律师协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第三方组织共同制定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流程,打造多元解纷机制。眉山法院与四川天府商事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制度,设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多元解纷工作站。五年来,四川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8563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3.97%,从2019年的6279件增长到2023年的13143件,以年均21.86%的速度保持五年持续增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得以进一步体现。
(七)强化普法宣传机制。五年来,省高院定期发布《四川知产与涉外商事审判》电子期刊,泸州法院打造“酒麒麟·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品牌;知识产权法官积极参加省委依法治省办“法博士普法微课堂”、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上天入地的知识产权”系列直播,“法官来了”直播访谈等,借助融媒体“以案说法”,并对三星堆等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作专题介绍,实现线上线下普法联动。同时,四川法院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一对一”发送定制式司法建议,并召开多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学术沙龙,邀请代表委员以视察、参会、座谈等方式深度参与、见证、监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营造创新友好法治环境。
四、全面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四川法院大力推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建设,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水平。四川高院先后荣获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审判队伍更专业
四川法院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等特点,不断优化审判队伍结构。2019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共309人,至2023年,增加至393人,增加了27.18%,其中员额法官127人,审判辅助人员266人。
1.年龄结构更优。从年龄结构来看,超七成员额法官在50岁以下,超九成审辅人员在40岁以下。其中,40岁以下员额法官54人,审辅人员254人,占比分别为42.52%、95.49%;41-50岁员额法官38人,审辅人员12人, 占比分别为29.92%、4.51%;50岁以上员额法官35人,占比为27.56%(见图5)。审判队伍年轻化趋势更明显,年龄梯度层次分明,年龄结构更优化。
图5:四川法院员额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年龄结构图
2.学历层次更高。从学历来看,员额法官均为本科以上学历,超九成审辅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共113人,其中员额法官54人,审辅人员59人,占比分别为42.52%、22.18%;本科学历共307人,其中员额法官73人,审辅人员183人,占比分别为57.48%、68.80%;专科学历24人,均为审辅人员,占比为9.02%(见图6)。
图6: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学历结构图
3.法学功底更厚。从专业背景来看,超九成员额法官、超七成审辅人员有法学专业背景。其中,法学专业员额法官122人,审辅人员192人,占比分别为96.06%、72.18%(见图7)。审判人员中法学科班出身人员占比较高,随着跨学科背景的法官加入,审判工作具有了更新的思路和视角。
图7:四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专业背景结构图
(二)业务能力更强
1.开展专项培训。四川法院通过招录、遴选和引进等方式,将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外语水平高、具备理工科背景的法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依托“青苗工程”“青蓝工程”“领军工程”人才培养计划,逐渐形成青蓝相继、薪火相传的知识产权人才梯队。同时,选派干警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上挂锻炼,并先后与厦门大学、四川大学联合举办“四川法院系统知识产权法官司法能力提升研修班”“川渝两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集结全省三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人员参加培训,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2.强化条线指导。四川法院坚持开展业务研判,强化条线指导,省高院陆续发布《侵害商标权案件审理指南》《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关于涉小商品侵犯商标权纠纷类型化案件赔偿标准问题审理指南》等指导文件,定期发布《知识产权案件改判、发回重审情况分析报告》并召开“知识产权案件改发分析会”,就改发案件中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讲解,促进全省裁判尺度统一;完善法官会议纪要制度,就专业法官会议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会同重庆高院出台川渝两地法官会议纪要,为川渝两地类案提供审判参考指引。
(三)廉洁红线更紧
四川法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进一步形成全面从严治警、严格履职尽责的良好风气。突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严肃性和经常性,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微党课、谈心谈话制度、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定期研判条线干警思想动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逢会必讲司法廉政,做到警钟长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全面推行“三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纪法观念、锤炼职业品格、促进廉洁公正。
结束语
五年来,四川法院始终以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为己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决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创新创造者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展望未来,四川法院将继续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市场秩序的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审判机制,依法延伸审判职责,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