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丛立先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
谢谢主持人!各位知识产权界的老师和同仁,大家好!非常感谢暨南大学徐瑄老师和几位老师组织这么好的论坛,并且给我发言的机会。我在会议主题之下就一个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当中的具体问题,即“版权国际合作机制的推进与完善问题”,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关于这个题目,主要是跟《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八项,“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密切关联,或者说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里,我们提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并且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当然这里面也提出了很多具体的纲领性事项,都非常具体。应该说,《强国建设纲要》颁布之后,国家版权局就在随后制定了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突出强调了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一些内容。其中,针对《强国建设纲要》当中的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从版权工作角度提出了一些更加具体的、指向更加明确的目标和设计,把版权的开放合作提到很高的高度,强调推进版权国际合作机制,并且对版权国际合作体系提出具体措施。这就是我发言题目的出发点。
我想从四个方面简单发表一下我的看法。全球版权治理体系怎么推进,区域性版权治理体系如何推进,这是两个推进。还有两个完善,一个是从双边版权合作机制进行完善,另外一个是从涉外版权风险防控和维权援助机制进行完善。
全球版权治理体系的推进,是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方面国际社会进行了很好的实践,新时期符合中国要求的全球版权治理体系首先要在目标设计上进行一个良好的设计。过去的这个规则体系较多地体现为单方面的一些发达国家的诉求。所以新的全球版权治理规则体系,应充分反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诉求的相对平衡,而不是过去的单方面利益诉求,这是重要的目标设计。就是要建立一个各个主权国家相互认同、相互连接的全球版权法律机制,把均衡而有益的版权调整规则和经验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版权治理格局。
现有全球版权治理主要体现在多边版权条约体系。多边版权条约体系刚刚一个问题是缔结时间过长了。大家知道《伯尔尼公约》,条约体系其实是比较完备的,但是缔结时间过长。另外共同诉求表达不够,新的障碍体现重重。在这种情况下,恰恰原来主导的发达国家现在绕过多边体系,通过双边条约或者其他的区域性条约安排来逃避,或者避重就轻。导致原来的多边体系出现乏力和协调不足的情况。
全球版权治理的推进和发展要循序渐进。在国际法上,全球治理肯定不能是激进和大刀阔斧的改革,这不符合经验和基本逻辑。要在现有的版权多边框架体系下进行温和的改革,并且要维护现在既有的多边合作框架。支持有效的治理,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更新和完善。中国主张推进的全球版权治理体系,要更多的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版权保护和产业发展,遏制发达国家的长期存在单边主义的趋势。所以说,在开放性和包容性上,以及发挥相关国际组织的重要性上可能变得非常重要。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区域性版权治理体系的推进。区域性版权治理体系在多边体系存在很多问题的情况下凸显其重要性。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一些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其他国家,能够形成区域性的话,会寻求用区域性的版权治理体系进行实践,也形成了很多有效的实践。例如,中国和日、韩、澳大利亚等国与东盟的合作形成的RCEP,这里面知识产权是重要的安排,包括版权内容在内。还有CPTPP取代TPP,还有美加墨协定。前面在多边体系当中我们讲了,可能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各自利益诉求不同,所以存在各自为战,保护水平参差不齐的水平。有一些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明显是高标准,或者是超高标准,这已经实实在在地反映出来了。
接下来我们中国所倡导的区域性版权治理体系的推进我们理解可以是两个主要抓手,业已形成的有效实践。应该以RCEP和“一带一路”倡议两个抓手进行实实在在的推进。具体说起来,RCEP的版权规则框架,一个是跟现有的国际版权规则是相辅相成的,另外一个条款内容适当的有所调整,在保持国际公约一般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还有照顾多方面的利益,这里包括比我们国家还不发达的一些国家的利益,然后这里面形成一个稳健均衡的机制。至于“一带一路”,我们建议在目标设定上拓宽国际版权交易渠道,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融合。制定规则要给予合作方充分的制定空间。“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很多,它的情况更加复杂。所以说这种版权合作机制以及谈判,应相应地充分运用正式和飞正式的谈判和合作机制,包括各个国家局和司法机构等的合作,促进争端解决层面着重推动ADR机制,即选择性争议解决机制发挥有效作用。
我们接着讲一下第三部分,就是双边版权合作机制的完善。双边就是指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双边。双边版权合作机制的完善,我们分成两个方面,也就是分成两大类情况来进行总结。一个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双边合作机制的完善。在这里面我们应该延续之前FTA版权政策的基本立场,既不能盲目地提高版权的保护水平,确保一个基准性的保护水平适应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另外我们也要汲取发达国家在版权领域的先进做法,结合我们国家版权产业实际。我们国家版权产业已经在稳健增长,在GDP当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提升。这里面,我们也要输出可能的版权战略诉求。我们和发达国家总是在进行利益博弈和交换,所以在不影响版权核心利益的前提下,在产业领域和规则设计上课考虑合作机制的建设,在不影响版权核心利益的前提下,个别领域和规则上我们存在让步的可能。就是以强保护,或者是一些利益的让步来反过来带动和促进产业发展。我们在一些版权产业领域和制度规则上甚至与特定发达国家有共同利益诉求,例如中美之间的网络版权产业与网络版权产业制度和规则。世界版权产业当中最发达的网络版权产业及其相关制度规则配套,在市场层面上和企业的层面上基本是被中美所主导,或者说为中美所引领。所以,与网络服务商相关网络版权规则,甚至是实践,我们是可以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进行利益交换,倡议共同的利益规则和实现共同利益诉求。
另外一个是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合作机制完善。发展中国家情况比较复杂,所以要注意有所同有所不同。一个是普惠包容,但是和发展中国家的FTA,特别是双边的FTA,也要制定相关的版权规则。还有一些特定领域的合作,例如民间文学艺术和传统知识,我们可以通过双边合作推动区域性和多边体系的相关诉求。我们刚刚说网络版权产业对应版权的技术措施、数字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服务提供商版权责任、软件保护等条款,我们在此领域的版权贸易存在着优势,在发展中国家和我们合作的时期,我们要把这个优势体现出来,与发展中国家合作时真正给我们国家的产业方和市场主体以好处。
第四部分是涉外版权风险防控和维权援助机制的完善。首先是国际版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国际版权风险主要来源于市场和行业的宏观层面和企业经营的微观层面。宏观层面主要体现为外国政府和企业以版权保护为核心构建非关税贸易壁垒和版权政策性保护,这里也会涵盖一些司法政策,包括行政司法政策或准司法行政的,类似美国的337调查之类,以及一些负面清单的机制。微观层面就是国际和涉外领域的内容被侵权风险,像我们网络文学、网络游戏出海时经常在所在国家面临这些版权风险,例如国际诉讼和跨境执法等等,还有就是合同交易风险、价值评估风险和海外竞争对手滥诉风险都在其中。
在国家层面,我们要建立完善版权信息情报收集机制。这方面我们国家还有一些欠缺,以日本为代表一些国家的经验做法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另外建立版权信息分析处理机制,还有有效的版权信息警报机制。在区域层面也应该做好相应工作。这个区域是指国家内部的区域,比如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或者西部某一个特定的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区域性地方。地方知识产权预警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版权检索大数据库,对应地制定版权战略应该加以考虑。在企业层面,情报信息建设很重要。建立版权竞争有关的情报系统,制定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措施。行业组织做好服务工作。涉外风险的防控,行业组织的作用非常大,应注意发挥其协调作用以及应对的一些特殊手段。所以说,我们强调企业在自身运用好诉讼仲裁执法等等方式的维权基础上,在版权海外维权建设和完善企业海外维权援助机制方面,要发挥政府和组织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为四点:一是指导服务,二是援助机构,三是互助机制,四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以上发言内容供大家参考。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