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宇通驾校和宇通集团是“一家人”吗?法院判决

2023-02-09 16:35来源于 焦作中院
法院综合考虑涉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商业价值以及驾校侵权行为的性质不正当竞争行为表现形式等因素酌定驾校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判决宇通驾校立即停止侵害“宇通”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限期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不得使用“宇通”文字,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双方服判息诉。
本文共计1390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