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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公司商业秘密作为“投名状”,获刑三年!

2024-11-07 18:12来源于 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10月10日,经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高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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