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守正创新、奋发作为,抓紧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效能,努力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一、聚焦促公正提效率,持续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2023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紧抓审判中心工作,严把审判质量关、效率关,以“一降两升三优化”为牵引,部署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工作,审判工作呈现“收案平缓上升、结案同比上升,法官人均结案量大幅增加,结案效率持续提升,存案及长期未结案件量下降”的良好态势。
(一)收结案数量均创新高
全年新收各类案件共14010件,办结14193件,法官人均结案512件,同比分别增长0.24%、9.86%和9.87%,法官人均结案量居全省中院第一。诉前成功调解案件3887件,同比增长33.99%。诉前、诉中化解纠纷数量18080件,同比增长13.83%,创历年新高。
全年收结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一审案件占比大幅提高。从案件类型看,新收民事纠纷案件13908件,行政纠纷案件34件,其他纠纷案件68件。其中,一审收案11237件,同比增长20.09%,一审案件占比80.21%;二审收案2566件,同比下降43.64%,其他案件207件,二审及其他案件占比19.79%。一、二审案件结构比在2022年首次逆转后,从约为7:3持续扩大到超过8:2。
2.技术类案件占比持续提高。按照案由分,新收专利权纠纷案件9583件,同比增长7.76%,占收案总数的68.40%,审结11224件,同比增长74.18%,结收比为117.12%;新收著作权纠纷案件2677件,商标权纠纷案件1022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232件,其他纠纷案件496件,分别占比19.11%、7.29%、1.66%和3.54%。新收案件中,技术类案件3533件,占一审案件比重为31.44%,同比上升5.45%,且技术类案件新收总量同比增加1103件,同比增长45.39%;审结技术类案件3152件,同比增加1203件,同比增长61.72%。
3.涉外案件增长迅速。全年新收各类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54件,同比增长48.85%;共审结426件,同比增长24.20%。当事人涉及欧美、日韩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华为、OPPO、诺基亚等知名跨国企业选择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诉讼情况显著增多,推进湾区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建设效果正逐步显现。
(二)审判质效稳中向好
1.裁判质量保持优良。剔除非因一审原因发改的案件,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为2.64%,处于最高法院确定的合理区间,其中上诉至最高法院的技术类案件发改率连续四年下降。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58%,实现省法院下达的年度目标。
2.降存清积成效明显。一年来,经过认真组织开展“百日清案攻坚战”“降存清积收官战”等活动,办案效率显著提升。全年办结案件 14193件,同比增长 9.86%,法官人均结案同比增加46件,尚有存案 7581件,同比减少 2.36%,建院以来首次出现年存案下降。审结一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2054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为近三年新低,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首次实现清零。同时通过组建一审速裁组,进一步强化外观设计专利案件办理,有效巩固降存清积成果。降存清积工作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涉金庸作品“国内同人作品第一案”积案清理经验被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动态》采用。
(三)司法公信力影响力持续增强
自建院以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九年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审结一批具有规则意义和标杆价值的案件,办案成果取得新突破。全年共有28件案例(文书)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其中一审审理的广州天赐公司等与安徽纽曼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广州德港公司与广州宇景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两案入选最高法院第39批指导性案例,二审审理的广州碧欧公司与广东碧欧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字节跳动公司与加盐公司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等两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罗盒公司与玩友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裁判文书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二、聚焦助创新护发展,持续强化司法职能作用
(一)服务大湾区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1.强化大湾区科技创新法治保障。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立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际,制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助力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若干举措》,从保护科技创新、维护公平竞争、推动文化繁荣等方面提出19条举措。把“以高质量知识产权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年工作主题,制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法治保障 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提出12条具体举措。紧紧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新的定位,为大湾区科创企业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共办结涉港澳案件113件,同比增长36.14%。加强产业发展法治保障研究,深入9家高新企业开展实地调研,邀请20多家企业代表来院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信息通信、网络游戏等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深入研究抓好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发力点。
2.加强与港澳司法界合作交流。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律政司、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团先后来访调研,共同探索三地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成功争取最高法院批复同意,在全国法院先行先试涉港澳跨域纠纷解决新模式,探索吸纳香港国际调解中心等港澳调解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
3.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持续推进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努力打造引领国际司法规则的标杆性案例,共办结涉外案件293件,同比增长16.71%。在OPPO公司等与交互数字公司等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中,立足中国存在适当联系、案件受理与平行诉讼审理并不冲突,依法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申请,为推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管辖规则发展与融合贡献广知方案。在巧儿宜公司与熊宝宝公司、可优比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平等保护国内外权利主体利益,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期间、规模、维权开支及存在关联案件情节,酌情确定总额为1500万元的赔偿金额,充分体现对创新者的保护和对源头侵权者的严厉打击。
(二)护航科技创新创造
1.强化保护前沿核心领域科技成果。牢固树立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司法导向,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激励创新创造的职能作用,共办结各类专利权纠纷案件11224件,其中办结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478件,同比分别增长74.18%和14.9%。妥善审理涉及基站天线、集成电路等广东制造支柱产业的高新技术案件。在京信公司与晖速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大、获评“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给予重点保护,在晖速公司拒绝提交相关账册等证据且未作说明的情况下,以其近三年上市公司年报为主要依据,判决晖速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4000万元。在核心光电公司与苹果贸易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妥善运用证据披露和举证妨碍制度,依法酌定苹果贸易公司侵权赔偿额为4000万元及维权开支30万元。广州晶序达公司与深圳视显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及液晶面板数据传输技术,因涉案侵权行为发生在新专利法实施之前,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精确确定权利人所受损失或侵权人侵权获利情况下,不机械适用法定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220万元,有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
2.依法保护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精心守护农业“芯片”,服务种业自主创新,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和乡村振兴。审结各类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43件,极大维护了新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棕科公司与浪升种植合作社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入选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安祖公司等与科艺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中,一是明确当事人单方委托的基因测试报告并非鉴定意见,但可参照鉴定意见的审查规则予以认定;二是明确当授权品种尚未建立基因检测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另一方当事人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应同意一方当事人的基因检测鉴定申请,而应视案情需要组织进行田间观察检测鉴定工作;三是明确在被诉侵权物不符合田间观察鉴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否允许当事人通过组培等方式扩繁后再进行鉴定,应当考虑双方的举证责任、扩繁技术的可行性以及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等因素综合判断。该案处理结果对类案具有重要参考价值,裁判文书入选第六届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
3.积极审慎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坚持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导向,合理运用证据规则,全面审查以侵权获利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依法适用与侵权事实相适应的赔偿基数和倍数的确定规则,科学确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有效发挥惩罚性赔偿的威慑作用,以严格保护树立保护创新的鲜明导向。在格兰仕公司与新宝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中,虽然案件涉及的产品生产数量、因侵权所节约成本、技术秘密贡献率等计算侵权获益的各要素并非完全精确,但是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且侵权人获利已经超过法定赔偿的限额。如果拘泥于基数的精确性,而否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则将导致惩罚性赔偿形同虚设。因此,法院在合理计算出被告侵权获利(基数)后,考虑到该案侵权故意明显、情节严重,最终适用4倍的惩罚性赔偿,判决新宝公司等赔偿格兰仕公司经济损失617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在荣研化学株式会社与广州迪澳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中,充分运用证据规则引导双方举证,全面、客观审核计算赔偿的证据,对持续时间跨越民法典实施之日的侵权行为,采用“分段计算”的方式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惩罚性赔偿的科学和精细化适用进行了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其遏制侵权、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
(三)助力文化繁荣发展
1.加强知名作品司法保护。坚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著作权审判工作中,依法加强对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共办结各类著作权纠纷案件1544件。在涉金庸作品的“国内同人作品第一案”中,认定人物群像受著作权法保护,认为著作权法要兼顾创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促进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并在综合考虑全面赔偿或支付经济补偿等替代性措施前提下,创造性判决不停止侵权行为,如再版则需按版税收入的30%支付经济补偿,为作品二次创作提供法治探索。在锐视公司与奥特公司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中,因涉及佐菲、赛文、杰克、艾斯、泰罗等奥特曼相关作品的著作权、商品化权利等在中国领域的许可使用权争议,法院基于现有法律规定探讨了知识产权合同中“转让不破许可”例外情形在不同场景下的适用规则,为类案审理提供了参考思路。
2.强化新兴文化产业著作权保护。持续研究新兴领域著作权归属认定与保护规则,依法审理网络直播、动漫游戏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案件,更好服务保障广东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在网之易公司与华多公司、虎牙公司等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游戏玩法规则相似性判断标准进行深入研究,合理平衡基础玩法规则的在先使用人、在后使用人、游戏玩家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认定《奶块》与《我的世界》两款游戏的整体画面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改判华多公司、虎牙公司无需赔偿2000万元,引导游戏行业规范发展。在上海电影公司与广州天泓公司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中,认定许可人不仅应保证电影角色形象的著作权无瑕疵,还应保证电影正面宣传效果和正常曝光量,促进电影产业健康发展。在网易公司与微字节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严格区分不同建站工具提供者并分别作出不同性质认定,准确认定广告主利用广告落地页建站工具发布侵权广告时建站工具提供者的侵权责任,避免简单全盘否定新兴商业模式,有利于持续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规范发展,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新型经济发展的利益平衡。
3.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审理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及侵权纠纷案件,助力“广东强芯”工程建设。在新数智能公司与美易搜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进一步明确计算机软件侵权比对中“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的适用条件,为计算机软件保护提供有益参考。在“慧某公”源代码技术秘密侵权案中,充分肯定计算机软件源代码的商业价值,合理划定技术秘密的权利边界,明确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应限定为排除开源代码、第三方代码后的自定义源代码,避免权利保护范围不当扩大,切实保护企业核心技术成果。
(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1.加大商标侵权惩治力度。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目标,不断强化驰名商标、知名品牌保护,严惩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侵权行为,依法维护商标权人合法利益,办结各类商标权纠纷案件828件,同比增长21.05%。在健合公司等与旭饮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准确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按赔偿基数的2.5倍判决旭饮公司等赔偿1000万元,有效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惩治了侵权行为,对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进一步彰显了知识产权“严保护”的司法理念和司法担当,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吕某等与天梭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明确销售知名品牌产品网店应承担更高的合理注意义务和举证责任,助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华多公司与千骐动漫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进一步明确网络领域中商标“混淆行为”的认定条件,认为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的“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仅包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而且还包括误认商品或服务与注册商标权利人以及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品或服务有特定联系等内容,有力维护商标使用秩序。
2.依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注重商标实际使用效能,合理划定商标保护界限。依法规范商标注册使用行为,对恶意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审结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174件,同比增长10.83%。在“今日头条与今日油条”商标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对驰名商标淡化构成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显著性”判断、“相关公众”内涵以及淡化行为具体类型等进行了详细阐述,准确把握强化保护与防止滥用权利限制竞争之间的利益衡平,及时制止限制竞争行为。在金雪儿公司与靓白堂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中,亮明“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取得的注册商标,其专用权不应予以保护”的司法态度,具有引导诚信诉讼的良好价值导向。在虎牙公司与陈某、寻梦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为虚假实名认证服务对直播商业模式和正常营运秩序均会造成严重损害,认定提供虚假实名认证服务行为实质是一般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领域的延伸,在依法准确认定其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同时,首次判令网络服务平台关闭被诉店铺,有效制止侵权行为,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3.加强技术秘密保护。严惩各类侵害技术秘密行为,保护企业自主创新成果和核心竞争力,释放强化技术秘密保护的强烈信号。在日立公司等与菱峰电器厂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中,准确适用实际损失、侵权获利标准优先于法定赔偿适用的裁判规则,对解决商业秘密案件中的判赔数额难题具有参考意义。在擎天公司与何某、烟台枫林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中,认定何某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擎天公司的技术秘密并使用,烟台枫林公司明知何某为该公司掌握一定技术秘密的总工程师,却采用无偿配股、高薪方式“挖角”,对何某短时间内提交的“特色产品”直接开展批量生产,且获利巨大、情节严重,故适用2倍的惩罚性赔偿,判令何某、烟台枫林公司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擎天公司经济损失2826万元、合理支出10万元等。
(五)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1.加强涉数字经济案件审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探索数据权利保护与技术创新规则,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服务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产业升级。依法审理涉及数字经济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形成了一批具有规则意义的裁判。在“友个总管”微信营销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从严规制恶意窃取他人商业机会和竞争优势行为,加强涉数字经济和平台技术保护。在腾讯公司与珍分夺秒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提出数据抓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定标准。在字节跳动公司与加盐公司等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中,明确平台运营商帮助侵权责任认定标准;在快意公司与敏实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中,认定利用云服务模式扩大许可使用范围行为构成侵权,引导数字产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上述三案入选广东法院第一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在微播视界公司与泽梦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涉及对抖音APP上的数据进行虚假刷量和抓取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审查认定,法院从竞争者利益、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多维度出发,认定泽梦公司实施的虚假刷量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同时认为涉案数据抓取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避免因“泛道德化”而过度限制竞争自由,维护反不正当竞争法鼓励市场竞争自由、公平和效率的基本价值取向。
2.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研究。紧跟数字产业发展态势,积极开展算法推荐、数据权益等专题调研,加强对算法推荐法律性质、数据权益归属等前沿法律问题的调研,形成《数据权益司法保护路径研究》《关于算法推荐机制及平台著作权侵权责任的调研报告》等调研成果。中标最高法院《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问题研究》课题,强化数字经济创新成果司法保护研究。
三、聚焦办实事解难题,持续做深做实能动履职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造广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完善以常驻律师工作室为核心、特邀调解组织及远程诉讼服务平台为延伸的工作格局,健全专业调解、行业调解与远程就地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以调促和、以和促治。加强知识产权批量维权案件的调查研究,制定《关于妥善处理批量维权诉讼的工作指引》,该案源治理工作机制获评2023年度全省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 “优秀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指导,建立并落实跟案责任制、类案推送制、定期答疑指导制等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座谈交流、发布“十佳调解案例”、表彰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全年诉前成功调撤案件3887件,调解成功率为27.93%,诉前调解质效进一步提升。
(二)深化跨域诉讼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巡回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处”跨区域远程诉讼服务体系在省级以上高新区的建设布局,增设江门、肇庆巡回审判法庭,清远巡回审判法庭已完成建设即将投入使用。持续加大便民诉讼工作力度,各巡回审判法庭、诉讼服务处共审查立案8303件,巡回开庭84场,接待当事人来访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414人次,努力把优质的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充分发挥远程诉讼服务平台的调解职能,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共委托调解案件770件,推动更多知识产权纠纷就地化解。
(三)强化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
加强司法保护与审查授权的协同,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健全专利无效优先审查机制,畅通交流协作保护。加强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同,先后与广州、东莞等11个地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调解“朋友圈”持续扩大,进一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树立“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理念,加强个案办理与综合治理的协同,及时从个案、类案中发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普遍性、代表性问题,主动向行政机关、网络平台等发出司法建议7份,推动源头预防和减少类案发生。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组织策划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主流媒体宣传100余篇次,公众号推文180多篇,《打造知识产权“普法+调解”新模式》获评广东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有力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
四、聚焦优机制转作风,持续提高司法能力水平
(一)建立司法审判数据通报与分析研判机制
以“一降两升三优化”为抓手强化审判质效指标监督管理,健全由周通报、月报表、季度分析组成的数据监测机制,院党组每季度定期研判审判态势运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短板弱项。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重新修订案件分配办法,规范重大敏感案件、“四类案件”的登记识别、预警监测、督办监管等工作流程,进一步严格长期未结案件审限变更审批管理。
(二)健全院庭领导带头办案机制
树牢“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理念,齐抓共管好“落实党的绝对领导”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两方面要求,院庭领导带头承办OPPO与IDC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纠纷案、OPPO与诺基亚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全年院庭长作为承办人办结案件1793件,同比增长75.27%。
(三)强化审判委员会及专业法官会议工作
加强案件质量监管,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组织审判委员会讨论复查被发改的案件,定期编发发改案件分析报告,进一步加强对广州基层法院条线业务指导。深入推进统一法律适用,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12次、编发《审判参考》3期。专利庭、著作权庭、商标庭等三个专业法官会议召开会议22次、讨论案件220件,更好发挥统一裁判尺度、强化制约监督的作用。
(四)升级打造技术调查“广知样本”
继续发挥好技术调查官制度对提高技术类案件审理质量的积极作用,不断健全“技术调查官+技术顾问+技术专家”多元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加强技术调查工作理论研究,联合暨南大学举办第三届技术调查官制度研讨会,评选发布技术调查十大典型案例,推动成立技术调查官制度研究和实践基地。继续夯实技术调查工作基础,探索制定技术调查官技术比对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广泛吸收大湾区各市专家充实技术调查专家库,持续完善技术调查实验室建设,推动技术调查官联席会议发挥更大作用,有效提升技术事实查明质效。技术调查官共参与办理案件2283件,同比增长80.62%,有力助推技术类案件审理质量提升。
(五)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高质量完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牢“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建章立制等重点举措,推动政治建设得到新强化、理论武装实现新提升、主责主业迈上新台阶、服务群众取得新成效。常态化开展院校合作,累计与19所院校签订合作协议、新增5所合作院校,在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校外导师与专家顾问互聘、支持干警在职教育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有效促进干警理念更新和能力提升。持续加强对前沿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承办“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选派法官参加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第25次会议广州圆桌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审判实务与理论研究共同发展。常态化开展全员考核,定期开展“办案标兵”“岗位能手”劳动竞赛活动,积极选树“党员先锋岗”等身边典型,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全院共有集体5个、干警7人次受到表彰,其中专利审判庭被国家四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并获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商标及不正当竞争审判庭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2名干警分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2024年工作展望
2024年,我们将继续聚力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知识产权保护的使命任务,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司法进步的最大受益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持续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巩固发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不断夯实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二是以更大力度服务大局全局发展。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强化“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理念,提升服务大局全局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快推进南沙派出法庭建设,发挥港澳商事调解组织作用,努力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对标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际,找准切入点落脚点,推动两个“若干举措”落地落实,服务保障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以更强担当促进公正效率统一。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推进司法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商业秘密、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等司法保护,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商标权纠纷案件审理,制止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强化著作权审判,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四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司法办案发展。全面系统总结各项经验,宣传推广“广知经验”、塑造“广知品牌”。完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健全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强化远程诉讼服务平台和优秀法官工作室管理使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深化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助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探索推进诚信诉讼体系建设,妥善审理商业维权和权利滥用案件,引导权利人健康维权。
结 束 语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建院十周年。在新的历史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省委“1310”具体部署,严格落实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2024-2026年)》要求,不断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持续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