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近年来,全省法院推动该机制实质化运行,共向市场监管部门发起“列严”建议123件,46件被采纳,现有38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021年,省高院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严重违法主体“黑名单”制度。在温州中院、诸暨法院实践探索的基础上,2022年8月,省高院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强化司法机关与行政部门的协同衔接,有效破解司法机关难以有效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难题。
在该机制框架下,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送“列严”建议,由其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规定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决定,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将被实施为期三年的管理措施。此外,机制还明确了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已经自觉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且未再实施严重违法行为或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可以申请提前移出名单,以此鼓励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进行信用修复。
例如2022年8月,瑞安法院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苍南某印务有限公司罚金;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禁止王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印刷活动。苍南市场监管局根据法院建议,依照规定将苍南某印务有限公司、王某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后苍南某印务有限公司自觉履行生效判决,符合规定情形,目前已依照其申请,提前移出失信名单。
全省知识产权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