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刘春田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暨南大学的知识产权研究院能够克服疫情困难,召集这样一个会议,讨论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中涉及的多方面的理论问题,既有助于大家更好的理解这个纲要,也有益于帮助相关各方和社会公众理解纲要,很有意义。我对这个会议非常有兴趣,也希望有所收获。
徐瑄教授为会议定了调,就是宣讲这个新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希望我发言。我认为,在今天的大环境背景下,那些看似老生常谈的东西,或许仍有价值。有关知识产权的诸多问题所体现的是非观、道德观、价值观以及思维方式,这些基础性、环境性的东西,对我们在社会现代性建设中的路径选择、战略设计,同时对专事知识产权研究者而言,不仅有必要弄清,而且要不断地重申,以便让我们的头脑始终处于清醒中,做到大事不糊涂。所以我发言选择的题目是“知识产权成功实施的基本条件”。我讲几点看法,供各位参考。
第一,客观认识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定位和性质,以及它的作用。
这既不是新招数,也不是新思维,而是理性与常识,是人间正道。但是,2008年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际上花费的时间也很长,大家也非常认真,建立了20多个课题,成立了很多课题组,最后完成的成果相对理性,水平比较高,为今天的新战略奠定了较好的思想、理论基础。“纲要”的“层级”并不很高,只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的一个文件,但印发后起了很好的作用,最终使重视知识产权成为全民共识,可谓超发挥。10年的实施也是很成功的,成功是多方面的,一个表现是制度建设的认识转变,使得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从被动修改,转为因应技术进步和经济全球化主动的提升与完善。第二个是对外交往,我们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深入的市场化改革,给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提出更高的需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更好的适应这一需求。第三,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一定程度上打通和提高了政府各个部门、机构对知识产权问题的认识,尤其重要的是纲要实施10年,极大的提升整个国家、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众所周知,观念转变是根本的转变。知识产权观念的确立和提升,或许是10年战略实施的最大成果。在这个意义上说,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成功的。
与第一个战略纲要相比,新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比上一个战略的起点要高,尤其在政治层面的提升是明显的。第一个战略纲要是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这次则是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共同印发了这个文件。所以这个文件从政治层面的层级应该说更高一些,反映了当下整个国家对于知识产权问题的认识的提升,也反映了国家对知识产权问题重视程度的提升。为新战略的实施展现了良好的前景。
我们也要看到,近年来各个领域称之为“某某强国战略”的文件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出,知识产权战略只是其中的一个,如何认识这一点,如何定位不同的强国战略,如何处理各个战略之间的关系,是对强国战略问题有兴趣的各位需要研究的问题。“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只是一个设计文本,充其量是个蓝图。距离它成为国家事实上的战略,尤其相距达至目标、获得成功,还有很大的距离。
第二,客观、理性看待以往的成就。
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什么能够成功,原因有很多,但是根本的原因取决于中国经济的成功,一言以蔽之,是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成功。离开了改革开放,离开市场经济和法治,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一事无成。
我们前40年的基本经验是非常清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人的最大共识,这些概念深深地隽刻在国人的大脑中,流淌在民族的血液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0余年,既有大的成就,也有刻骨铭心的挫折。不管成功的经验,还是挫折的教训,从中都可以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今天看来,居高临下,一览无余,这些东西居然简单的出奇,它就是常识。毛泽东讲过,错误和挫折教训了我们,使得我们变得比较聪明起来。我们终于认识到,古今中外,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灵丹妙药就是常识。常识教育我们逐步放弃改革开放之前的经济体制、管理体制,最终放弃了计划体制,采用了市场经济体制。重要的一点,是中国人破除了关于市场经济专属于资本主义的魔咒,堂堂正正地树立起市场经济的旗帜,经济获得飞速发展。历史实践还告诉我们,计划经济不可能实现法治,不可能有私权。唯有在市场经济这个体制下才有可能建立法治,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知识产权制度。这一切,既是理论、常识,也是实践。这个基本经验清楚明白、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这种意识对我们这些经历了计划经济的桎梏,经济困难的艰辛,“文革”的动乱,上山下乡的苦难,又亲历“三中全会”以来40年巨变的“老三届”来说,尤其深刻。对40岁以下的年轻人来说,无法感同身受,难得有这种意识。进入“新时代”,为什么还要强调常识,其中的道理,我们已经探索了40多年,40年来有无数的理论解说,我们认识到,常识有如空气、水、土壤,到什么时代都须臾不可或缺。
第三,科学理性的处理好新的知识产权战略问题。
我们过去40年成功的经验归根到底思想上的解放,是源于弃旧图新,树立新的理念。如果从思想层面讲就是科学,就是理性。我纠正一个说法,过去我们的教材和专著都有一个说法,知识产权制度是工业革命的产物。这种提法因果倒置,不符合事实,应当纠正。事实上,知识产权制度早于工业文明,早于工业革命。因为最早的知识产权现象出现在15世纪,而公认的知识产权制度的里程碑,是1623年的英国《垄断法》,至今差不多快400年,著作权制度始于1710年,也超过300多年,而这两个时间点都远早于工业革命。实际上,知识产权制度是文艺复兴的成果,是科学革命、技术进步和市场经济融合的产物。近代科学与技术创新联姻,使“科学技术”模式取代了“经验技术”模式,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技术进步变得有方向、有目标、有路径、有规划、可持续,一旦投入实践,转化为生产力,造成资本主义生产力获得了如“神话”般的发展。
近现代科学,也使得人类社会的进步,变得更为理性,前途更为光明。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技术支配权的可交易性,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发生。知识产权制度和科学技术作为其中的要素共同推动了工业文明的发生。当下,不管叫数字时代,计算机时代,知识经济时代,总的来讲还处于工业文明这样一个大的范畴当中。在商业文明的主导和推动下,工业文明获得了极大发展,推动人类从古代社会转入近代社会。近代文明给我们的提示是,要尊重科学,要尊重理性。理性是个抽象概念,为了便于理解和运用,我提出了理性的四个衡量标准,即自然法则、经济规律、逻辑和人性。这四条标准具有客观性,通俗简单,务实易行,便于衡量,可以成为大众手中的工具,是衡量世间万事万物是否正当、合理的有效标准。实践证明,违反其中任何一个标准,一定是错误的。改革开放之初,理论界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命题。“天不变,道亦不变”。今天,我们鸟枪换炮,经济体量超大,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一旦不慎,一旦任性胜过理性,损失就会大得难以估量。因此,经济建设更应尊重理性,更没有任性的本钱。最佳办法就是健全制度建设,制度优势是最大的优势,优势的制度是任何国家的最大的资源。知识产权与科学技术息息相关,更有必要尊重科学与理性。前面讲到,新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还只是一个文本,既然是面向未来十几年的行动纲领,是否得当,仍需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并根据实际不断做出调整。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仍然坚持我们过去40多年来成功的经验。毋庸置疑,40年的基本经验没有过时,其中的常识,世袭罔替,放之四海而皆准,足以指导我们今后未来的发展。正如有的学者提出的,只要我们未来不发生颠覆性的错误,中国经济的发展应该是健康的、持续的,在可期望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能够正常的发展,保障中国克服内外消极因素的掣肘,创造尽可能好的内外环境,完成中国进入现代社会的转型。客观地看,知识产权战略不过是我们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要服从整个国家战略,整个国家发展大的宏图,它所遵循的东西应该是相同的。需要再三提醒大家的是,尽管常识简单明了、遍布生活、俯仰可见,早在400年前培根就指出:“人类知识和人类权力归于一;因为凡不知原因时即不能产生结果,要支配自然就须服从自然;而凡在思辨中为原因者,在动作中则为法则”。但世界上屡屡发生这样的现象,任性常常让人们忘乎所以,误以为自己可以侥幸不受自然法则、经济规律、逻辑和人性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可悲的是,只有当人们走上绝路的时候,才对世上那些最简单的道理恍然大悟。希望中国可以借助理性,保障未来顺利发展。
第四、中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战略的世界意义。
新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是中国进步的剪影,是人类社会现代性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而化之,具有世界意义。梅因认为,从身份到契约,是人类历史从古代社会转变为近代社会的标志。此语内涵丰富,意味着封建等级制度的瓦解,以及与之匹配的财富的占有和分配手段的变革。商业文明的兴起,促成主要以资本、经营、劳动和创造为生产财富手段的经济模式得以确立。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创造力是财富生产源泉的意识勃兴,知识产权被日益重视。英国学者A.N.怀特海说过,近代科学诞生于欧洲,但它的家是整个世界。西方知识产权制度已有400年,二战以后形成以创新为财富生产主要手段的发达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不过40年,但我们也开始了创新驱动发展的进程,且推出2.0版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一个有14亿人口,近千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大国来说,这无疑是文明的进步,是伟大的历史转折,也是中国对世界的伟大贡献。
第五,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应当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关系到新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能否顺利实施。
第一个,是处理好市场和政府,即政商关系问题。政商关系是经济体制中最重要的关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公报中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解决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目标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因此,厘清政商关系,防止职能错位,避免出现“牛守夜、狗耕田”的怪象,是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核心是尊重市场力量,这个方向就是理性的,符合基本经济规律的,不应该怀疑,不应该被改变。如果解决不好这个关系,经济不可能顺利发展。计划经济时期,一直在中央和地方,条条与块块之间的矛盾上花心思,在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即“抓”和“放”上做文章,实践呈现出“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令人头疼。毛泽东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特别论述了这个问题。进入市场经济,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就成为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矛盾。几十年来,我们在逐步解决这个难题,但是,“决定作用”和“更好的作用”的描述只是提供了一个原则,如何理解、如何操作、如何拿捏,可谓跨越世纪的难题,实践中难有可把握的标准。如果解决不好这些关系,经济不可能顺利发展。我们相信,肯定存在着一个调整二者关系的恰到好处的状态,在这个境界下,各守分际,市场活力蓬勃,政府担当称职。无疑,政府是政商关系的主要方面。因此,政府应当守土有责,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精髓,即构建市场秩序,完善营商环境。因此,政府应当习惯通过法律手段规制和影响企业和市场,避免靠权力直接干预市场,更不应当越俎代庖,下场参赛。
我在这里提请大家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市场经济转型近30年了,但是我们究竟对市场,对“商”到底知之多少,有多少真知灼见的研究。这个问题,我们民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者,尤其应当加强研究。不然,所谓民法、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始终止于皮毛。
第二个,是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这是中国社会长时期的突出矛盾之一,也是新版知识产权战略要面对的问题。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生产资料全盘公有制,没有私权发展空间。普遍贫穷看似平等,但不可持久。初级阶段理论和市场经济的确立,修改宪法,重建私权,相继出台的单行私权法和2020年问世的《民法典》承诺对私权实行全面的保护。全盘公有制下形成的公权力强势传统是客观事实,而民事主体对私权的追求则出于本能,在市场经济的激励和《宪法》的保障下执着而强烈。如何处理公权和私权的这对矛盾?公权力、私权利各自处于一个什么地位?相互关系是什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法典》的学习会上提出的原则,《民法典》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核心的地位,凡是和《民法典》相抵触的,无论是政府部门,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这是以人民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政治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这个论述说明,在公权和私权的关系中,私权是主导、是核心,公权力是辅助、是从属。公权力的设计与规范,要考虑私权的核心与纲领地位。有个典型的例子反映了这个问题,前几年有关部门酝酿的《职务发明条例》之所以被质疑,根本问题在于,公权力应不应当不顾私权自治原则,规制民商事主体的私权,插手干预企业经营事务,甚至左右私权主体内部的财产分配。当下的中国,总体上看,私权是弱者,需要提高私权意识,促进对私权的充分有效的保护。如何落实充分有效的保护私权,包括知识产权在内,是法治建设的长期任务。一个以私权为基础的新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更应当格外尊重私权,关注对私权的保护,也应当服从上述原则。
第三个,是妥善处理国营企业企和私有企业的关系。《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因此,为国营企业和私有企业提供同样的法律环境,赋予同等的发展条件,是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尤其在知识产权问题上,更需落实这个原则。事实说明,私有企业有更大的创新活力,它们对先进的技术、多元的商业模式更有兴趣和欲望,更反映先进生产力。国营企业和私有企业同为社会主义的企业,共同为社会、国家创造财富,在平等前提下,都应当做大做强。
第四个,是妥善平衡强国与富民的关系。这关系到国家是否真的强大,这个强大是否可靠、持久。有据可考的中国历史数千年,曾先后出现过强秦、大汉、盛唐、繁宋,历朝盛景,屡被后人称道。但中国的老百姓从来贫弱,用邓小平的话说,穷了几千年。历史上,神州大地上,国家的强大与繁盛从未建立在人民富裕的基础上,因而这些强盛和繁荣都难长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应当彻底改变这一历史,摆正强国与富民的关系。新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更要有这根弦,要有强烈的富民意识,应当妥善处理这一对矛盾,要做到民、国平衡“双赢”,把富民作为强国的前提,把知识产权强国建立在富民的坚实基础上。
第五个,是妥善处理中国和世界的关系。这是一个更大的问题,更需要妥善处理。无疑,中国是世界的一部分,40多年来,我们戮力改革,坦诚开放,虚心向先进国家学习,融入世界,做对了很多事。我们的努力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中国成为第二大经济体,改变了世界。今天,中国对国际社会乃至整个世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新时代,正在经历世界的重大变局。这个变局的发展趋势是什么?中国在这个变局中身处什么地位?我们如何看待这个世界?世界怎样看待中国?我们应当怎样和这个世界相处才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利益所在?这些问题无不关系到中国的处境和未来发展,关系到中国的国运和人民的福祸与安危。我认为,中国仍是世界的一部分,要客观、理性认识上述一系列问题,仍要恪守“站在世界看中国”的原则。要有自知之明,中国经济体量很大,但除以14亿,摊到每个人头上,也还是个发展中国家,我们还有6亿人月收入只有1000元人民币。我们有战胜困难的底气,但没有骄傲的资本。中国的崛起,改变了全球格局,世界在重构,国际关系也变得更为复杂。但是,无论国际关系多么复杂,我们都应当有清醒的认识:长江黄河,不会倒流。闭关锁国,死路一条。坚持国际合作,坚持改革开放,是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不可动摇、不可颠覆的基本国策。
总之,市场和政府、公权和私权、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科技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强国与富民、中国和世界,这几个主要问题是纲,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大环境,它们关系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后果与成败。新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出台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反过来又融入其中,成为这个大环境的要素,各种要素互为因果,制约、形成国家建设的大环境。可见,新版知识产权战略并非孤立的政策,它和它的背景共同构成一个更为宏观的系统,其中,解决任何问题,都需系统思维,并要有大局观,又要考虑左邻右舍,瞻前顾后,所以,新版战略的执行人仅仅明了知识产权政策和相关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我提供这些思考呢,多是老生常谈,考虑的也不周全。但是历史告诉我们,我们的失误往往不是出在高大上问题上,而是在常识上犯错误。可见,理性和常识才是真正的灵丹妙药。我就讲几点意见,供大家批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