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十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5-2024)
当前,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世界科技创新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更富活力的全球创新环境正在形成,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际竞争核心领域,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为深化司法公开,回应社会各界对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关切,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建院十年来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审判经验,以期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工作,护航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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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案件办理基本情况
十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6,718件,审结33,825件。在受理的案件中,民事一审案件23,548件,占比64%,民事二审案件7,038件,占比19%,行政一审案件23件,行政二审案件15件,诉前保全案件188件,管辖案件、再审案件等其他案件5,906件。从受理案件数量看,呈现逐年递增趋势,年均增幅19%(图1)。
图1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历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数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54件,结案552件。在受理的刑事案件中,一审案件113件,占比20%;二审案件358件,占比65%;其他程序性案件83件,占比15%(图2)。
图2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历年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数
在受理的全部民事案件中,收案数位居前五位的案件分别是专利案件19,064件,占比52%;著作权案件6,418件(不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占比17%;商标案件4,187件,占比1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4,025件,占比11%;特许经营合同案件1,081件,占比3%。另外,还有不正当竞争案件1,062件,技术合同案件206件,垄断案件37件,其他案件638件(图3)。
图3 受理民事知识产权案件案由分布情况
在受理的一审案件中,专利、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技术合同等技术类案件共23,098件,占一审收案数量的98%。其中,侵害专利权案件18,307件,专利权权属案件530件,专利合同案件165件,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2,421件,计算机软件权属、侵权案件1,497件,技术秘密案件169件,侵害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9件(图4)。
图4 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情况
从受理的刑事知识产权案件案由情况来看,侵犯著作权罪58件,占比10%;侵犯注册商标犯罪469件,占比85%;侵犯商业秘密罪27件,占比5%(图5)。
图5 受理刑事知识产权案件案由分布情况
(二)案件主要特点
1.技术领域新。近年来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呈现出向新产业、新技术发展的趋势,受理案件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因测试、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数字创意等前沿领域。
2.覆盖地域广。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涉外案件涉及31个国家,当事人所涉国别前五名为:美国471件,占比27%;日本139件,占比8%;德国135件,占比8%;韩国95件,占比5%;法国74件,占比4%(图6)。
图6 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国家分布情况
3.社会影响大。十年来,受理的众多案件当事人为世界知名企业或行业领先者,例如拉菲公司、3M创新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从涉诉标的上看,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起诉标的额为5,000万元以上的56件,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329件,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327件,标的额最高达1.9亿元。受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犯罪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有23件,最高达11亿余元。
4.调撤比例高。2015年至2024年上半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判决结案7,780件,占比23%;撤诉或者调解结案17,940件,占比53%。其中,民事一审案件判决结案4,582件,占比21%;撤诉或者调解结案17,094件,占比77%(图7)。
图7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结案方式分布情况
5.定罪处罚严。十年来,近七成被告人被判处实刑。审结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罚金刑适用力度大,有82人被判处罚金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有11人被判处罚金1,000万元以上,最高达9,000万元;对相关被告单位判处罚金最高达6亿元。
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年成效
(一)坚持公正司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始终坚持严格保护理念,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充分发挥损害赔偿补偿和惩罚的双重功能,依法提高侵权代价。如在一起涉“镜面驱动器”发明专利侵权案中,法院综合考虑被告实施侵权行为的故意及情节严重性,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用被告含税销售收入乘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品6.5%的利润率以及涉案专利贡献率,计算得出侵权获利的数额并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判令被告承担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200余万元。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以来,审结的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有12件,其中5件以3-5倍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判赔金额超2,500万。
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审结了全国首例故意避开技术保护措施侵犯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罪案、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人人影视”字幕组侵犯著作权案、全国首例盗版“剧本杀”侵犯著作权案等案件。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适用与执行力度,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坚持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从严从重打击理念,在审理仿冒乐高玩具侵犯著作权罪案中,对被告单位判处罚金六亿元,对两名主管人员从重处罚。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着力解决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的瓶颈问题,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合力。
依法践行平等保护原则,公平公正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以诉讼优选地助力打造投资优选地,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例如,依法保护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结后,得到德国欧瑞康纺织有限及两合公司、德国慧鱼集团、日本株式会社普利司通、荷兰皇家飞利浦公司等当事人的感谢和赞誉。又如,依法保护“小猪佩奇”商标权,分别收到英国驻沪总领事馆和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寄来的感谢信,表示案件审理极大保护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经营的合法权益。十年来,涉外主体提起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胜诉率达83.4%。
健全明晰司法裁判规则,引导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新发展。编写《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裁判规则》《侵害商标权犯罪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等,细化刑事量刑要素规范,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准确适用知识产权刑事法律。公开出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共3辑)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裁判文书精选(中英文版)》,发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中国声音,赢得司法公信力。定期结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布的主题,发布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类案审判情况及典型案例,包括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商业秘密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专项白皮书共计10份,通过案例发挥规则引领作用,为市场主体依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指引。
(二)坚持机制创新,推进案件审理提质增效
积极探索高效保护机制。注重解决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的难题,探索优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关联案件在分案、审判等方面的审理机制。合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的制度效能,探索建立“承办法官+执行法官+技术专家+技术调查官+法警”联合诉讼保全团队,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便利性和有效性。引入先行判决机制,及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市场”。十年来共办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162件,有效防止权利人因侵权行为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着力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
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机制。设立诉调、快审团队,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2023年7月,组建快审团队集中审理程序性案件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类案件,强化诉讼流程管控,推行要素式审判,制作并推广要素式简化判决书模板。自快审团队成立以来(截至2024年6月底),审结的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44天,审理效率大幅提升。在复杂案件中积极实行书状先行等庭审方式,集中审理争议焦点,提高庭审的效率和质量。
持续优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率先探索招录聘任制技术调查官,定期扩充兼职技术调查官队伍,不断充实多领域专业背景的技术调查官队伍。完善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技术事实查明手段,有效辅助法官查明案件技术事实,提升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建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等23家专业机构和1家仲裁机构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路径与制度供给。制定《关于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联络对接机制,提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质量。自2020年4月与该中心开展合作以来,共向其发送委托调解涉外案件32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46.88%,有效化解了中外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其中,原告赛多利斯斯泰迪北美有限公司起诉的一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获得圆满解决,原告代理律师在英国“知识产权杂志”发表文章,对此种合作模式给予高度赞扬。
(三)坚持互学互鉴,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
夯实理论基础,搭建共同研讨平台。独立或参与承办“计算机软件专利司法保护研讨会”“知识产权司法保障科技创新研讨会——科技创新新形势下职务发明法律问题研究”“科技创新与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研讨会”,围绕软件相关专利的授权规则和侵权判定规则、科技创新与职务发明制度的基本问题、职务发明奖励报酬相关实务问题、商业秘密保护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围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研,共完成《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大数据产业发展背景下数据信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NFT背景下数字作品交易的著作权法定性研究》等课题成果,公开发表各类调研文章和案例300余篇。
扩大国际影响,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十年来,先后有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司、欧盟贸易总司知识产权部、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国际商标协会等50多批700余人次国外机构、国际组织、行业协会、企业负责人等来访,多家机构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给予高度评价。应邀与欧盟知识产权局上诉委员会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分享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有益经验和最新进展,共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选派部分法官前往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美国、德国等国法院进行交流和培训,开拓视野,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
重视人才培养,搭建院校合作平台。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签署《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司法实践专项合作协议》、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在知识产权教学科研与审判实践中推进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合作交流。组建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形成为审判工作和改革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的“智囊团”。设立“张伟君教授工作站”,以教授工作站为连接院校的桥梁与纽带,强化资源共享,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理论和实践创新,合力推进知识产权法治人才培养。
三、工作展望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创新服务大局举措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国家对外开放大局的重要意义,积极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国家重大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建设,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强化对创新成果保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努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国际社会效果和涉外法治效果相统一,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二)优化案件审理机制,提高案件审判质效
积极探索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探索购买技术调查服务,运用多元化的技术事实查明方式,不断提升新业态、新类型、复杂技术类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效率。积极探求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权利人告知制度,充分保护权利人的知情权、诉讼参与权和实体权利。加强法官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重大典型案例及涉外管辖、送达等法律问题研究,及时了解国际贸易、技术转让等前沿问题,对案件所涉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进行查明、研究、讨论,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做到准确适用,大胆探索,勇于裁判。
(三)深化多主体协同合作,推动纠纷多元共治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位于上海的地理优势,积极推进双方的沟通协作,将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的诉调对接工作发展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特色工作,更深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行业协会、基层治理单位的协调配合,持续优化诉讼与调解、仲裁等程序的衔接转换,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高效解决,形成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整体合力,满足权利人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的需求。有效利用公检法联席会议平台,拓宽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构建高效顺畅优质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体系。
(四)强化审判队伍建设,提升理论实践水平
增强审判队伍政治素质,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讲政治与讲业务深度融合,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顾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术、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依托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政法学院共建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实务课程研发与涉外知识产权前沿问题研讨。依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设立“涉外实务实训基地”及“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实务专家库”,加大互聘互派交流力度,为涉外审判工作、理论研究等方面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借助“教授工作站”强化审判实践与法学研究的深度融合,助力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和法治人才的培养。
(五)增进司法交流互动,促进国际司法合作
积极推动规则建设,深化国际交流合作,选派法官参加国际会议、交流培训以及各种国际性平台对话,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研究、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规则的制定,为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规则体系贡献更多中国法治力量。加强涉外法治国际传播,通过梳理典型案例、发布白皮书等方式,借助网络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和新闻宣传等渠道,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进一步提升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国际影响力。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未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将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着力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法治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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