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财经4月25日获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北京市高级法院副院长任雪峰、北京市高级法院民三庭庭长张晓津出席发布会并发布了北京法院2023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北京法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情况及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赵岩主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雪峰提到,2023年,北京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和首都高质量发展,在北京市委坚强领导和最高法院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作用,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支撑。
一是依法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2023年全市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929件,审结68855件,依法审理了一批疑难复杂、新类型及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引作用,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励保障科技创新、依法保护文化创意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涉“利乐”包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支持当事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严格依法规制垄断行为;在“强硕68”植物新品种权无效行政纠纷案中,明确品种权人委托育种并回购繁殖材料的行为不属于导致品种丧失新颖性的销售行为,保护育种者研发及委托制种热情,有效激励育种创新;在某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认定导航电子地图构成图形作品,并判决被告赔偿四某图新公司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该案系适用著作权法对导航电子地图进行保护的典型案例;在涉“月光”舞蹈作品著作权纠纷申请再审审查系列案件中,认定结合了服装、妆容、道具等元素的舞者动作、姿势和表情的整体画面可以体现舞蹈作品的独创性表达,被诉静态舞蹈画面侵犯了涉案舞蹈作品的著作权,强化了对舞蹈作品的保护;在“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中,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路径作出了积极探索。
同时,北京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理念,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多起案件判赔金额超过1000万元,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提升对故意严重侵权行为的震慑效果。在涉“小米”商标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认定被告存在故意严重侵害商标权的行为,适用3倍的惩罚性赔偿确定赔偿总额3000万元。在某在线教育平台在职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中,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严厉惩治和震慑企业员工以接受咨询方式变相售卖企业经营数据的行为。
二是紧紧围绕首都创新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北京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积极回应新时代首都发展中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为锚定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围绕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依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出台《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工作规划(2023-2025)》,提出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22项措施,为打造数字经济发展“北京样板”提供有力保障。市高院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承办“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发展专题论坛,选派懂技术、精通法律、具有国际交流经验的法官参加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并全程驻会做好普法、释法等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围绕服务京津冀科技创新成果就近转化,市高院与河北、天津两地高级法院会签《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知识产权大保护同频共振等九项机制,并通过三地同堂培训、召开京津冀知识产权法官会议等多种形式,共同为京津冀区域创新驱动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布局,市高院在已设立6家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的基础上,指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中关村科学城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指导北京互联网法院设立“经济技术开发区数据权益巡回审判庭”,实现北京科技创新主平台知产巡回审判全覆盖;全年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调查研究、培训授课160余次,持续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
三是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针对北京法院专属管辖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第一审行政案件数量始终处于高位的情况,北京法院主动协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诉源治理,共同探索从前端加强诉源治理的路径,针对在先权利状态不稳定的案件建立“应中止尽中止”的工作机制等22项举措,2023年6月以来,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审案件月平均收案量下降23%。针对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多年来居高不下的情况,北京法院与市版权局、首都版权协会共建“e版权”诉源共治体系,搭建全国首个版权非诉调解平台,2023年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下降53.2%。北京法院与天津、河北两地法院建立跨域统一非诉调解平台,整合调解资源,在先引导开展诉前调解,促进纠纷源头治理。
四是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高地。自1993年8月5日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以来,北京法院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已有三十年。2023年,市高院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组织编写《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三十年白皮书(1993-2023)》(中英文版),市高院召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调研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从北京法院三十年来审结的近60万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中选取并发布30件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难题。《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司法保障》调研,为首都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针对数字经济下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审判实务难点进行调研并形成报告,及时回应了产业、行业和市场的司法需求;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产业情况及主要争议焦点进行调研,并提出强化核心许可规则、明确禁令救济规则、完善反垄断规制等建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与WIPO中国办事处、市知识产权局和市版权局共同主办“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与高质量发展论坛”,推动理论研究走向深入。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法院在北京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并启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北京行”活动;北京法院2件案件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3件案件入选2022年中国法院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市高院连续第21年发布“2022年度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并结合北京法院专属管辖商标授权确权行政纠纷案件实际,首次发布“北京法院2022年度商标授权确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北京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服务。
张晓津提到自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的主旨演讲中提出“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坚决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以来,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经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纳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民法典以及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各部法律分别针对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行了规定,最高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在此基础上,市高院于2022年4月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审理指南》(简称《审理指南》)。
《审理指南》发布以来,北京法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通过集中组织培训、继续完善调研、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规范统一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2023年以来,北京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北京优化营商环境6.0版改革方案的相关要求,坚持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尤其是2023年12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北京法院积极落实最高法院张军院长在会上提出的“用足用好惩罚性赔偿、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指示要求,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成效初显。
一、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相关情况
2023年,北京法院共在26件侵害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较2022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量涨幅明显。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涉及侵害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侵权情形包括“全方位”仿冒他人品牌商品、视频APP超出许可使用期限播放他人电影、在职员工泄露企业经营数据侵害商业秘密等。判赔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千万元不等,惩罚性赔偿倍数自1倍至5倍不等。
上述情况反映出权利人对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惩治故意严重侵权行为的司法需求,在侵权案件中主动请求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情形逐渐增多。惩罚性赔偿在上述案件中的适用,对于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北京法院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相关情况
我们从北京法院2023年适用惩罚性赔偿的生效知识产权案件中,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五起案件进行发布。今天发布的案例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除侵害商标权纠纷等较常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类型外,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侵害商业秘密纠纷等案件也开始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某在线教育平台在职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严厉惩治和震慑企业员工以接受咨询方式变相售卖企业经营数据的行为。
二是总体判赔额有所提升。五起案件中,最高判赔额为1000万元,历史文献汇编作品著作权权属与侵权纠纷案、以GIF动图形式向公众提供东京奥运会节目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三起案件判赔额均在百万元以上,“全方位”摹仿“野格”啤酒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前述在职员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两起案件均全额支持原告的赔偿请求。
三是确定计算基数的路径更为优化。计算基数是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基础,司法实践中对计算基数的精细化程度仍存争议。以GIF动图形式向公众提供东京奥运会节目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视频APP超出许可使用期间使用他人电影《烈日灼心》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两起案件,均明确了对惩罚性赔偿基数的计算精细化程度不宜苛以过高要求,参照权利许可使用费裁量确定的数额可以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为类案计算基数的确定提供了有益参照。
四是遏制故意严重侵权行为的成效进一步凸显。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在对侵权人进行惩罚的同时,还具有遏制和预防侵权的重要功能。“全方位”摹仿“野格”啤酒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力遏制了使用与权利人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使用与权利人具有一定影响的啤酒包装装潢近似的包装装潢、将正品与仿冒品混搭销售、使用引人误解的宣传语等“全方位”品牌摹仿行为。
张军院长在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严格保护理念,重在依法从严惩治、依法及时救济,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此次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北京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理念,规范、统一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成效的展示。下一步,北京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