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徐杰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彭博社获悉,近日,法官在能量饮料制造商 Monster Energy(魔爪能量公司)与现已破产的竞争对手“Bang功能饮料”制造商 Vital Pharmaceuticals (VPX Sports)的最新一轮诉讼中,判决Vital公司向Monster Energy公司支付近2760万美元的律师费和诉讼费,以及1500万美元的额外赔偿金。
据了解,Monster Energy,中文名魔爪能量,于2002年4月由Hansen Natural Company(现为Monster Beverage Corporation)推出,一举成为公司的核心品牌,在美国能量饮料市场销量仅次于红牛,Vital公司生产的Bang功能饮料则排在第三位。
陪审团于2022年9月就虚假广告作出2.93亿美元赔偿的判决,在这基础上,最新的判决使赔偿总额达到3.36亿美元,这是美国联邦虚假广告法下最大数额的赔偿之一。地区法官Jesus Bernal表示:“法院支持陪审团的损害赔偿裁决,这一数额并没有严重超标或畸形,有明确的证据支持,而不是基于推测或猜测。”
这两家饮料制造商争议的历史可追溯到2018年,当时Monster Energy公司指责其竞争对手通过误导和欺骗公众关于产品成分和饮用好处的信息来销售Bang功能饮料。
2022年9月,陪审团裁决,根据《兰哈姆法》(Lanham act),被告Vital公司及其首席执行官应为虚假广告负责,并判给Monster Energy公司2.719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金。Monster Energy公司声称,Vital公司在Bang功能饮料的“超级肌酸”的成分和健康益处方面误导了消费者,特别是“超级肌酸”的标签,该产品不含肌酸。陪审团还认定Vital公司干预了Monster Energy公司与沃尔玛和Circle K等超市的合同,并判给Monster Energy公司1800万美元的赔偿金。
在Vital公司被认定窃取商业机密后,Monster公司还获得了300万美元的赔偿金,以及根据《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CFAA)索赔的15587美元赔偿金,赔偿金总额达到2.93亿美元。
2022年12月,Monster Energy公司申请针对Vital公司的永久禁令。今年4月,法院根据《兰哈姆法》发布了一项永久禁令,禁止被告虚假或欺骗性地声称“超级肌酸”是肌酸,Bang功能饮料含有肌酸以及Bang功能饮料或超级肌酸提供了肌酸的身体、心理、健康或其他益处。
然而,今年7月,Vital公司申请破产,Monster Energy公司以3 . 62亿美元收购了规模较小的竞争对手Bang Energy。
在去年的另一场诉讼中,Monster Energy公司还因商标侵权获得了1.75亿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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