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赵轩 知产财经
知产财经从海外媒体路透社获悉,近日,迪尔公司(DE.N)的子公司维特根美国公司(Wirtgen America)说服特拉华州的一个联邦陪审团,认定建筑业的卡特彼勒公司(CAT.N)侵犯维特根公司的筑路技术专利权,并需支付1290万美元(约为人民币9285.8万元)的赔偿金。
维特根集团是一家专门从事工程机械的国际性运营公司。旗下品牌包括:维特根(WIRTGEN),福格勒(V?GELE),悍马(HAMM),克磊镘(KLEEMANN)和边宁荷夫(BENNINGHOVEN)。公司致力于提供用于筑养路、目标矿物的开采和加工、建筑材料再生以及沥青生产的解决方案。
卡特彼勒公司是建筑机械、采矿设备、非道路用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工业用燃气轮机以及柴电机车制造商,其业务集中在三个细分市场:建筑行业、资源产业以及能源和运输行业,并且还通过融资产品部门提供融资和相关服务。
维特根的代理律师事务所 Sterne Kessler Goldstein & Fox 的发言人称,陪审团认定卡特彼勒的碾路机侵犯了维特根公司的五项专利权。陪审团还认定,卡特彼勒的侵权行为是故意的,这可能导致法官将损害赔偿金额增加至三倍。
卡特彼勒公司发言人表示,公司尊重陪审团的裁决,并将重新审视自己的法律选择。
据悉,维特根公司在2017年的诉讼中表示,它拥有美国路面铣刨机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而卡特彼勒只是“小角色”。维特根指控卡特彼勒侵犯了其与“冷铣刨机”(一种用于修复路面的技术)相关的专利,并要求卡特彼勒赔偿未披露金额的金钱损失。
该公司还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一宗案件中指控卡特彼勒的机器侵犯了其专利。尽管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允许重新设计的机器从2021年起进口至美国,但国际贸易委员会还是在2019年禁止这些机器的进口。
卡特彼勒公司在特拉华州案中辩称,其机器并未采用维特根公司的专利技术,因此专利无效。卡特彼勒还反诉维特根侵犯了自己的道路铣削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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