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一碗杀猪粉引发商标权之争!湖南高院:未经许可使用在先标识构成侵权

2022-11-07 19:44来源于 人民法院报
近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一起关于郴州白露塘杀猪粉的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阐明商标侵权纠纷中主张在先使用抗辩相关理解适用问题,为进一步合理保护餐饮行业老字号商标、维护地方特色餐饮产业、守护地方特色餐饮文化提供了实践参考。
本文共计4330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