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0月31日电,格力电器发布关于在美国涉诉案件的说明称,公司近期与美国司法部消费者保护处、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统称DOJ)达成协议,协议涉及的产品为公司2005年至2012年期间生产的出口北美除湿机。
公司于2012年收到事故投诉,于2013年6月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简称CPSC)申报。由于申报不及时,2016年我司和CPSC达成民事和解,支付1545万美元。
2017年,DOJ就此同一事件要求我司承担责任。经过多轮谈判,近期我司和DOJ达成协议,支付7575万美元。如公司遵守协议约定,DOJ将在三年期结束后终结案件。
以上协议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8年前,2013年以后未再出现同类问题。协议涉及金额已全部计提,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及本年度业绩造成影响。
格力被爆在美达成延迟起诉协议
此前,据多家媒体报道,美国当地时间10月29日,美国司法部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格力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延迟起诉协议(DPA)。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约合5.8亿元人民币)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
根据法庭文件,珠海格力、香港格力和格力在美国的子公司知道他们的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些公司几个月来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在消费者对火灾及其造成的伤害的投诉不断增加后,这些公司才报告并召回了这些除湿机。
美国司法部称,香港格力就周四在美国加州中区地方法院提交的一份刑事资料达成了一项延期起诉协议。与DPA一起提交的刑事资料指控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触犯《消费品安全法》规定的一项重罪,即故意不向CPSC报告消费品安全信息。
同时,格力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工业城的美国子公司Gree USA Inc.(美国格力)也在刑事信息中被指控。法庭文件显示,珠海格力、香港格力和格力在美国的子公司知道他们的除湿机有缺陷,不符合适用的安全标准,可能会起火,但这几家公司几个月来没有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这一信息。在消费者对火灾及其造成的伤害的投诉不断增加后,这几家公司才报告并召回了这些除湿机。
根据DPA的条款,珠海格力和香港格力同意接受总额为9100万美元的罚款,并同意向因公司有缺陷的除湿机而引起火灾的任何未获赔偿的受害者提供赔偿。格力公司早先向CPSC支付的1545万美元的民事罚款计入协议的9100万美元的总罚款。美国司法部称,这是根据《消费品安全法》(CPSA)所展开的第一批公司刑事执法行动得到的了结。作为刑事和解的一部分,格力公司同意继续配合司法部的调查和起诉并同意加强公司的合规项目和报告要求。
在被曝光的DPA文件上,还出现了疑似董明珠的签名,签署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