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新时代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4月23日,四川高院、重庆高院通过视频连线召开“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云签约暨新闻发布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双方务实合作,共同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高地。
会上,四川高院、重庆高院云端签署了《川渝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合作协议》。重庆高院孙海龙副院长介绍了《交流合作协议》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及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前景。四川高院刘楠副院长围绕深化川渝知识产权司法协作、协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强化使命担当唱好“双城记”;二是用好用足平台推进务实全面协作;三是落地落实见效共建“知识产权双城保护圈”。双方表示将紧密携手,齐心协力,切实发挥川渝法院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机制作用,共同谱写新时代川渝法院服务大局新篇章,创造区域司法合作新辉煌。签约仪式结束后,四川高院、重庆高院相继发布了两地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并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问题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川渝政法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精神,经两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商定,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交流协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助推成渝地区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重要经济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改革开放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为两地共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携手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建立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的协作机制。加强两地法院司法审判实务交流,通过不定期审判业务研讨,联合发布会议纪要、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形式,做好法律适用分歧问题的发现汇总、协调研判、意见反馈等工作,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统一赔偿标准、保护尺度,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统一立案标准、证据规则和量刑指引,在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进一步促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
三、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保全合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保全特别是行为保全审查标准的研究,形成统一的保全执法标准。加大异地保全协助力度,完善异地保全通报和保障制度,形成异地保全工作合力。
四、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案件信息、调研成果等的合作交流,建立法律适用信息常态化共享机制,加强审判信息互通,及时传递法律适用规范性文件,及时通报涉两地重大影响案件、重大敏感案事件。充分应用川渝地区法院信息化发展成果,推进实现川渝地区涉知识产权司法大数据共享互通,拓展数据分析、反馈、应用渠道。
五、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会商研讨机制。每年召开知识产权审判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重大司法事项、司法需求、司法政策和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加强对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和推动实施,加强对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协作推进和共同宣传。
六、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协作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信息互联互通和经验交流,发挥司法改革集聚地的先发优势,在推进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中加强协作交流,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重大课题调研,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知识产权司法机制改革创新经验。
七、建立区域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库和专兼职师资队伍,加强川渝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交流力度。建立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审判人员交流轮岗挂职机制,推行人才交叉培养协作机制,实现人才资源互通互融,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
八、建立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等的协调联系机制。加强与两地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局、海关、文化执法等知识产权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增进川渝地区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资源共享。推动知识产权鉴定、评估、翻译等中介机构成果的相互认证,实现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咨询库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