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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彤:当事人的管辖选择权保障及其例外——《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第八条的理解

2025-02-17 17:32来源于 知产财经
第8条不仅用第一句话强调了对当事人选择管辖权利的保障,还在后两句中要求法院审慎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规避法律虚列被告的行为,对作为管辖连结点的被告的要求也仅仅是与诉争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法院在判断管辖权阶段也仅能做形式性审查。据此,在可能存在多数责任主体的侵权案件中,原告将所有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列为被告并选择其中最有利于自己的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作为管辖法院,是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法院应当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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