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荧屏 知产财经
6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负责人约见Avanci专利池相关负责人,当面递交《提醒敦促函》,对Avanci专利池在汽车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过程中存在的垄断风险进行提醒[1]。次日,Avanci发布官方声明称,其将一如既往地遵守中国和全球其他司法辖区的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期待与中国汽车制造商继续对话和讨论[2]。
Avanci官方声明
Avanci成立于2016年,自我定位为“全球专利许可方案提供商”。目前,Avanci在汽车、物联网、广播电视、视频等多个技术领域均提供专利联合许可服务,其4G/5G车辆项目尤为业界所熟知。在Avanci开创的许可模式下,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均可通过一份单一协议授予和获得专利许可。这一许可模式近年来面临过垄断争议,但迄今没有被证实不符合竞争要求。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约见Avanci,尚不能作为证实垄断行为的直接或间接证据;解读该事件所传递的重要信息,还需深入考察其背后的法律依据与逻辑脉络。
背景知识:《提醒敦促函》意味着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此次反垄断一司负责人约见Avanci相关负责人并当面递交《提醒敦促函》,系依据《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办公室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反垄断“三书一函”制度的通知》(下称《通知》)之规定。所谓“三书一函”,即《提醒敦促函》和《约谈通知书》《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
“三书一函”各有其不同的适用情形,从《提醒敦促函》到《约谈通知书》再到《立案调查通知书》,针对的具体涉嫌垄断情形的严重程度依次递增;同时,上述三者均不属于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手段,这是其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营主体)》及《行政建议书(行政机关)》的最重要区别。
同时,《提醒敦促函》又不同于《约谈通知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通知》规定,三者适用情形有着区别,以“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一场景为例:
由此可见,《提醒敦促函》所适用的经营者仅系存在可能的风险。相比之下,《约谈通知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所适用的经营者,则系已涉嫌实施或有证据初步证明其已实施垄断行为。换言之,《提醒敦促函》可视为对潜在垄断行为的预防和柔性监管手段,但不能作为经营者涉嫌实施或者实际实施垄断行为的证据。由此可见,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约见Avanci负责人事件,仅系基于风险预防之目的,为Avanci充分关注和消弭自身存在的垄断风险提供明确的行为预期和行动指导,但不能据此证明Avanci确已实施垄断行为,也不涉及任何行政处罚。
那么,从之前的监管情况来看,《提醒敦促函》是否必然意味着后续的立案调查呢?由于《提醒敦促函》是在2023年年底新引入的一种柔性反垄断监管手段,因此目前相关的公开案件信息较少。从公开信息来看,陕西省在2023年发出了三封《提醒敦促函》,但是没有公开消息表明陕西省对该三封《提醒敦促函》针对的企业开展了立案调查。此外,根据“三书一函”制度,《约谈通知书》适用于比《提醒敦促函》更为严重的情形。从公开消息来看,市场监管总局在去年7月份约谈了四家养猪企业,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但是同样也没有任何的公开消息表明四家养猪企业后续被立案调查。由此可见,《提醒敦促函》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后续的立案调查。
旧闻回顾:Avanci与域外反垄断司法审查
作为此次事件及相关舆论的关注中心,Avanci在官方声明中表示,“与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反垄断监管机构类似”,市场监管总局就其联合许可提供了指导。这一表述显然源于Avanci此前在全球其他司法管辖区内接受反垄断审查的经历。
此前,与Avanci相关的垄断纠纷主要发生在美国。2019年5月,德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和供应商大陆集团(Continental AG)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地区法院起诉Avanci及其成员诺基亚、康文森(Conversant)、PanOptis、夏普(Sharp)。2022年2月,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判决驳回了大陆集团针对Avanci及其成员提起的反垄断诉讼,认为就案情而言,大陆集团未能充分指控垄断损害以及违反相关法律。大陆集团随后向该法院提出再听证请求书,要求重新审理其针对Avanci等的反垄断诉讼请求。同年6月,法院驳回了大陆集团的这一请求[3]。
在上述案件进行的同时,2019年11月,Avanci向美国司法部(DOJ)申请商业审查,该程序旨在帮助企业初步了解美国司法部对特定商业行为是否符合美国《反垄断法》的判断。2020年7月28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向Avanci回复了商业审查函(Business Review Letter)。综合审查Avanci潜在的反竞争影响和相关保障措施后,美国司法部在该函中指出,在征求汽车和电信行业的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潜在的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进行独立审查并综合考虑此前对其他专利池的指导和审查后,其总体上认为Avanci 5G许可平台不损害竞争,因此也无意对该平台提出指控[4]。
综上所述,Avanci的许可模式在迄今为止全球主要司法管辖区的反垄断审查与诉讼中均经受住了考验。域外行政与司法机构对Avanci的既有审查结论,对于Avanci在中国的反垄断审查前景也或有一定影响。
市场前瞻:Avanci与中国汽车制造商的合作前景
Avanci已经与中国企业建立起深刻的利益关联。尽管尚未与中国汽车制造商签署许可协议,但在许可人一侧,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酷派、大唐移动、华为、OPPO、TCL、紫光展锐、中兴(依英文名称首字母排序)等在内的主要中国企业均已以许可人身份加入Avanci 4G和/或5G车辆项目。国外知识产权专业媒体ip fray认为,“很难想象所有这些中国大公司都会参与一个违反中国竞争法的许可平台”[5]。
Avanci在回应本次事件的官方声明中还提到,其“期待与中国汽车制造商继续对话和讨论”。此前,Avanci车辆平台总裁Laurie Fitzgerald在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曾透露,Avanci已经与中国汽车制造商接触,并“向其提供获得许可的选择”[6]。作为全球移动通信标准技术研发与新能源智能汽车生产制造的双重高地,中国市场对于Avanci而言显然是一个重要市场。未来,在遵照中国法律和行政部门指导、进一步做好反垄断合规工作的前提下,Avanci与中国汽车制造商依然有着相当广阔的合作前景。
注释:
1.https://www.chinanews.com.cn/gn/2024/06-27/10241836.shtml
2.https://mp.weixin.qq.com/s/VhDsKgaUz2L4gnLCvzuXJA
3.https://www.ipeconomy.cn/index/news/magazine_details/id/5335.html
4.https://www.justice.gov/atr/page/file/1298626/dl
5.https://ipfray.com/avanci-welcomes-chinese-antitrust-authoritys-letter-is-confident-of-compliance-with-applicable-laws/
6.https://mp.weixin.qq.com/s/YfEVN2QPsOJyQi-OLWvX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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