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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兵兵:谈浏览器服务新类型版权侵权行为认定

2025-10-30 09:26来源于 中国版权杂志社
移动网络时代,不同浏览器的功能已发生根本变化并衍生出多元化的服务,成为强大的内容聚合工具。其角色从“被动工具”转型为“主动服务中枢”,演变为集信息聚合、场景化服务、智能化交互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其技术功能的利用客观上加剧了版权侵权风险,但其法律责任的边界处于模糊和争议之中,对此应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寻求有效的对策,明确浏览器的主体责任,分清其服务提供与内容提供混合主体行为的性质,特别是浏览器与网盘捆绑中的直接侵权行为认定,查明技术背后的法律事实,进而明确其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同时对间接侵权回归《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注意义务的固有含义,充分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强化浏览器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进而减少侵权盗版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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