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加多宝凉茶”获悉,加多宝发布“关于与广药商标纠纷案一审判决的声明”。
声明称,2023年7月10日,加多宝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商标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该一审判决认定六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六加多宝公司赔偿3.17亿元。加多宝表示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自2014年广药集团发起商标侵权诉讼以来,此案件受到了国家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广东高院于2018年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当事双方均不服此判决并提起上诉。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8)最高法民终1215号民事裁定,认定广药集团提供的主要证据在“证据内容与证据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撤销广东高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发回广东高院重审,并要求“重新对涉案被诉侵权行为的性质及相关法律责任问题作出全面审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