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信息传播的加速,作品名称被抢注引发的商标行政诉讼逐渐增多。
如“功夫熊猫KUNG FU PANDA”、“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葫芦兄弟”、“英雄联盟”等一系列涉及作品名称“商品化权益”的案件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
影视剧、动画、游戏等作品在具有较高知名度后,其名称就与作品的权利人之间产生了特定的联系。若被他人抢注不仅会给权利人带来经济损失,还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对 “作品名称”在先权益给予了保护,擅自将在先作品名称作为商标使用的行为既损害了权利人的商业机会和商业价值,也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对作品名称的保护有利于规制恶意注册行为,规范商标注册使用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通报相关案件情况、特点及审理考量因素等,同时发布典型案例。
届时将会在新浪微博及今日头条进行直播,2020年6月19日上午10点,我们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