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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为引流胡乱标注商品产地,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4-09-18 18:14来源于 厦门市思远区人民法院
三门青蟹中心发现花生公司在其网店使用“非三门”和“三门”作为关键词,认为此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认为,即使使用了“非三门”,在互联网环境下,这种使用方式仍能实现引流效果,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因此,花生公司被判停止侵权并赔偿三门青蟹中心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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