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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他人知名商标注册为网络域名进行商业宣传?法院判了!

2026-04-30 09:58来源于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涉及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域名进行商业宣传的典型商标侵权案件。法官指出,即使在域名中添加了如“china”等通用词汇,只要其核心部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用于推广类似商品,就足以构成侵权。此外,法官也强调了在关联公司共同侵权的认定上,需有证据证明各主体的实际参与,不能仅凭股权或人员关联就推定所有关联方均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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