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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赔650万元!改装海尔产品销售运营构成虚假宣传、商业诋毁

2024-09-09 15:03来源于 青岛中院
青岛海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现广东某电器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其“统帅”牌家用洗衣机并添加“Haier”标识,以及将商用洗衣机改装并添加“弗尼亚”标识进行销售,东莞某电器经营部宣传并销售这些侵权产品,广州某公司也参与销售。法院判决广东某公司和东莞某经营部赔偿原告600万元,广州某公司赔偿50万元,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原告商标的识别功能和品质保障,损害了原告产品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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