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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改判!离职后利用前公司客户信息牟利,侵犯商业秘密

2024-08-28 00:00来源于 海南高院
在本案中,乙某在甲公司任职期间签订保密协议,后离职加入丙公司,利用在甲公司获得的客户信息与A、B、C、D四家公司开展业务,导致甲公司损失。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某和丙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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