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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裁判文书丨侵害“杀虫剂”专利权,最高院二审改判赔662.5万元

2024-08-05 16:28来源于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
在某农业新加坡私人公司诉河南某化工公司、新乡市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宿迁某医药化工公司、王某超等侵害其专利权案中,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河南某化工公司应当赔偿经济损失622.5万元,宿迁某医药化工公司、王某超对其中的1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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