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程程 知产财经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形式,面临着侵权易发多发、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随着商业秘密纠纷案件逐年增多,诉讼标的额也一路飙升,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仍然缺乏保护商业秘密的意识和能力,商业秘密保护亟需加强。近年来,安徽省积极探索实践商业秘密保护,制定了《安徽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先后发布了《商业秘密保护规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要求》两部安徽省地方标准,建立安徽省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形成了多维一体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体系,合肥市高新区和芜湖市先后获批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
基于对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视,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合肥知识产权法庭的指导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知产财经全媒体共同举办了“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及司法保护难点问题研讨会”,邀请来自学术、司法、产业界四十余位代表,共同探讨和研究商业秘密保护困境及解决之道,以期为行业良性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开幕式上,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张坤,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综合办主任许常海出席并致辞。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莉主持致辞环节。
张勇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
张勇在致辞中指出,作为知识产权领域之一的商业秘密所保护的技术信息,因其具有权利主体的非单一性,权利期间的不确定性,权利取得的非授予性的特点,导致了相较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更为不利的结局。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诉讼保护的困境更为突出。这次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智士仁人齐聚合肥,也是最好的学习请教机会,恳请大家为合肥法院传经送宝,把脉问诊。同时,本次会议是合肥法院首次主办的全国性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也是我们提供高端司法服务所迈出的第一步,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
张坤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张坤在致辞中表示,本次论坛以商业秘密企业管理和司法保护为主题,以企业、行业关心关注问题为切入点,希望通过聚合知识产权学界、业界专业优势及实践优势,在交融互鉴中增进共识、共谋对策,共同助力商业秘密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制度保护环境优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这既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至科创一线、企业一线的能动司法实践,也是努力打通商业秘密纠纷诉源治理“最后一公里”、矛盾化解“最前端”的重要尝试。
许常海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综合办主任
许常海在致辞中指出,本次研讨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完善商业秘密立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不断健全,“三合一”改革全面持续推进,特别是在安徽以及上海、浙江、江苏等地较早实践,机制非常成熟。在此机制之下,如何更好地实现商业秘密民事、刑事诉讼衔接及全方位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尤为重要。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与商业秘密本身的权利属性密不可分,应当客观看待,从构建符合商业秘密案件规律的诉讼规则角度研究完善。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和产业界多位专家共聚一堂,共同研讨商业秘密相关问题,一定会形成新的研究成果。
刘莉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在首个主题发言环节“商业秘密的构成——非公知性及保密措施的认定”中,来自产业界、学术界及司法界代表先后作主题发言,从“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践与挑战”“商业秘密的合规与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的基本面及展开”“商业秘密鉴定方法”“商业秘密内容的确定和立案证据引导”“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关于商业秘密认定的几点思考”等角度,阐述了各自的观点见解。该环节由知产财经全媒体执行主编李雪主持。
在主题研讨环节,与会嘉宾围绕《反法》32条框架下非公知性举证责任的承担及转移、合理保密措施的认定标准、企业经营信息认定之困境话题展开了讨论,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王艳芳主持了讨论环节。
在第二个主题发言环节“侵权行为的认定、《反法》第32条的适用及赔偿的确定”中,主题演讲嘉宾分别围绕“商业秘密侵权认定相关问题讨论”“刑民交叉、商业秘密专利交叉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从最高法院典型案例看商业秘密损害赔偿的发展趋势”“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侵害商业秘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从一起商业秘密案看非法证据审查判断标准”等问题,分享了各自的实践与思考成果。该环节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杨丽主持。
随后,与会嘉宾围绕商业秘密举证责任分配、商业秘密侵权抗辩、商业秘密损失数额认定话题展开圆桌研讨,该环节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严开元主持。
闭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综合办主任许常海作总结发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庭长刘文静主持闭幕式环节。
至此,本次研讨会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下一步,合肥法院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认真消化吸收运用会议成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不断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为合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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