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文化产业商会会长郭丽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局级领导张弛,全国政协委员安庭、市人大代表齐清、市政协委员郝金明、李玉立出席本次活动。
活动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法官冯刚围绕全面加强著作权保护的重大意义、文化企业著作权归属判断、侵权行为判断、侵权抗辩主要理由、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突出问题等进行了法律知识宣讲,并与现场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
针对企业关心的文化领域著作权保护等现实问题,冯刚法官给出三点建议:
一是要加强关键人员管理。在给予人员相应待遇保障的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特殊职务作品约定等事宜。
二是要加强核心作品管理。建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不同人员掌握作品的不同部分,并严格保密。对于电子文件形式的作品,应采取技术保护措施并添加权利管理信息。同时建议对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并通过公证或利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技术加以完整保存。
三是要加强重要项目管理。在签约环节,力争签订于己有利的合同条款;在项目开展环节,应确定固定联系人及其各种联系方式;在成果交付环节,要做好重要成果的交付记录,并留存微信、邮件、电话记录等电子证据。
北京文化产业商会郭丽双会长表示:“在5G、互联网发达的今天,在知识产权领域仍然面临着很多新问题。本次普法活动能够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托普法活动,从不同角度和方式提升文化产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以更专业的普法形式,向行业传递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律知识。希望以后有更多的机会开展这样的活动。”
“今天北京知产法院来到文化企业身边,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是希望通过交流沟通,搭建起知识产权创造者与司法保护者的沟通桥梁,共同践行传播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价值取向,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更加昌盛,在文化强国建设过程中共同书写壮丽篇章。”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张弛说。
文化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也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和文化强国的重要支撑。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来到北京文化产业商会成员企业间,从司法保护层面为优化文化创意市场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鼓励企业创作更多承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品,使创意、创造、创新“清风”吹拂文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