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铃兰 知产财经
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曝光后迅速刷屏全网,成为近年热度最高的知识产权纠纷之一。单从法律维度看,这只是一桩常规商标侵权诉讼,但网络舆论的介入彻底扭转了讨论逻辑。"国际大牌垄断传统纹样、打压本土国货"的标签,精准戳中大众情绪。一方面,多数网民在未查阅完整案情、不了解商标侵权判定标准的情况下,仅凭品牌国别划分阵营;另一方面,大量自媒体追逐流量红利,刻意裁剪法律细节,放大外资巨头与初创国牌的冲突,输出非黑即白的极端论调。这种立场先行、结论前置的讨论模式,早已脱离良性舆论监督范畴,滑向舆论审判。
一、同一事件两种表达:良性监督与舆论审判的底层分野
舆论监督与舆论审判共享"公众评论案件"的外壳,内核却存在不可逾越的价值、程序与评判标准差异。LV与茉莉奶白的舆论场,恰好将两类表达的区别完整呈现。
良性舆论监督,始终以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则为讨论底座,定位是司法中立的旁观者与监督者。它接纳公众朴素的情感关切,但不会让情绪替代规则。针对本案的良性讨论,会客观梳理完整事实脉络:茉莉奶白曾多次申请涉案图形商标被商标局驳回,却仍在全国两千余家门店大规模投放该标识;LV四叶花卉图形经过数十年全球经营形成市场辨识度,且已在餐饮、咖啡馆类别完成商标布局,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保护权利;同时理性抛出公共议题——传统宝相纹作为传统文化符号,私权商标保护与公有文化资源如何平衡,中小国货设计如何规避商标近似风险。
这类讨论的核心目标,是审视规则漏洞、监督审理程序、推动普法,尊重法院终局裁判权。即便大众同情初创国货,讨论也会区分"情理共情"与"法律定性",承认LV依法维权的权利,同时探讨知识产权权利滥用的规制路径,允许多元观点共存。
而舆论审判则颠倒事实与结论的逻辑顺序,以立场先行、结论前置为核心特征,本质是网络层面越权设立"民间法庭"。本案中表现突出:传播者刻意删减关键事实,隐去商标驳回、注册商标权利基础、商标近似程度等核心信息,只放大"外国品牌起诉国货"的对立叙事;绕开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和尚未启动的二审程序,提前对双方作出道德与法律的终局定性,将LV合法维权直接定义为"文化掠夺、资本霸凌",将涉侵权企业塑造成纯粹受害者;依靠情绪化言论形成舆论压力,甚至出现抵制品牌、质疑司法公正的极端声音,用大众好恶替代法律标尺。
二者最本质的边界在于:舆论监督只拥有评论、提问、建言的权力,绝不抢夺司法机关专属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判定权;舆论审判则直接僭越司法职能,在裁判未落定前完成"网络终审"。
二、边界失守的深层代价:撕裂知产保护共识,伤害全体市场主体
很多人认为,舆论审判不过是网络上的口舌之争,仅影响涉事两家企业。然而,边界一旦失守,其代价将由整个市场和所有原创从业者共同承担。
首先,它将模糊市场创新的合规红线,削弱原创动力。当舆论评判标准随品牌身份而随意切换,万千新消费创业者便难以形成稳定的法律预期,分不清传统元素的合理借鉴与商标侵权之间的真正界限。创作者无法预判自身视觉设计、品牌标识是否触碰法律红线,原创投入的安全感持续下降,市场创新活力因此受到抑制。
其次,它会撕裂全社会来之不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共识。近年来,国内持续完善商标、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体系,核心目标正是建立一视同仁的产权保护环境,鼓励全社会尊重原创、合法维权。但舆论审判制造出的双重标准,不断消解着既有的规则共识:企业依法维权,反被贴上“打压弱者”的标签,导致不少品牌即便手握完整侵权证据,也不愿、不敢提起诉讼,客观上纵容了仿冒蹭流量的行为;而中小创业者则可能误判法律边界,以为借鉴近似图形无需承担责任,最终陷入侵权纠纷,反受其害。
最后,它将持续损耗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根基。稳定、可预期的法律规则,是企业经营的基本依托。如果每一起商标纠纷都被放大为国别、强弱对立的舆论事件,那么无论是外资企业、本土龙头,还是小微初创,其经营活动都将面临不可控的舆论风险。本该用来厘清规则、普及产权意识的司法案件,一旦沦为情绪对抗的战场,其法治教育价值也将完全落空。
三、规范公共讨论,杜绝舆论越权审判
没有人会否认,公众有权关注重大诉讼,并发表自己的观点。良性的舆论监督,能够推动裁判规则与时俱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但讨论自由,绝不意味着公众可以越俎代庖,行使本应属于司法机关的裁判权。
首先,讨论应当立足于公开、可信的事实,拒绝依靠猜测和传闻下定论。高质量的公共讨论,离不开客观、完整的信息供给。缺乏事实基础的情绪化表达,不仅无助于澄清问题,反而容易误导公众、激化对立,使原本复杂的法律争议被简化为立场站队。
其次,要明确区分价值偏好与法律裁判。许多人发自内心支持本土茶饮品牌,同情中小企业;也有不少人坚定支持严格保护知名品牌的知识产权。这些价值偏好本身无可厚非,但个人情感不能凌驾于成文法律之上。案件的裁判,必须摒弃情感偏向,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舆论可以表达对规则走向的期待,但不能通过情绪化声浪向司法施压,试图让裁判迎合大众好恶。
此外,媒体与自媒体应当切实承担信息传播的责任。在报道和评论司法案件时,应注重事实核查,避免断章取义、渲染对立;要杜绝煽动情绪,引导公众理性关注案件进展,而非将法庭变成舆论角斗场。只有当信息提供者自觉守住专业底线,公共讨论才能真正发挥建设性作用,而非成为干扰法治运行的噪声。
四、期待理性的知产舆论生态
LV诉茉莉奶白案终将迎来最终结果。但案件带给社会的思考,不会随着裁判文书下达而尘埃落定。舆论审判知识产权案件,最终谁会买单?短期看,涉事两家企业承受巨大舆论压力;拉长时间维度,代价由全体市场参与者共同承担。规则预期不稳定、法治共识撕裂、创新空间被压缩,最终都将作用于每一个创业者和深耕原创的品牌。
包容本土创新与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从来不是对立选项;支持企业依法维权与警惕权利滥用,也完全可以共存。实现平衡,依靠的不是网络情绪博弈,而是独立、理性的司法裁判,以及成熟、克制的公共舆论。
舆论应当成为法治的旁观者、监督者,而不是越俎代庖的审判者。与其提前站队、相互攻讦,不如静待法庭基于证据与法律给出公正答案。当更多公众愿意放下情绪对立,理解知识产权规则背后的平衡逻辑,摒弃舆论审判的惯性,我们才能真正构建起有利于国货创新、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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