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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攀附他人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5-02-14 16:46来源于 重庆法治报
在网络销售中,商品标题是所销售商品最直观的展示,是吸引消费者的一种重要手段。被告看似在商品标题中将其商品与“渝兄”进行区分,但实则利用互联网搜索功能,使相关公众以“渝兄”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时得以搜到其所售商品,进而增加其商品的点击量、浏览量,不当攫取本属于原告的交易机会,从而可能使被告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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