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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赔偿500万元!擅用“MK”商标及包品装潢案宣判

2024-12-25 15:12来源于 海淀法院
法院判决三被告停止涉案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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