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攀附仿冒他人商品装潢,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4-08-23 09:53来源于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R某强爽”鸡尾酒商品具有较高市场影响力,且装潢设计具有一定显著性。Z酒业公司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R某强爽”鸡尾酒商品近似的装潢设计,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文共计3127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