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热门影视作品“下载上传”或“截流播放”(又称“盗链”),在自己开发的影视App上播放8.3万部作品,从中收取广告费超过3.92亿元。
日前,经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公诉,法院依法一审判决:张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万元;另一重要人物孙某因同样罪名获刑3年并处罚金40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了解,这也是全国网络影视平台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盗链”侵权刑事案件。
盗播8万多部影视作品赚了近4个亿广告费
免费追剧、上某某影视再也不用看电视剧发愁……不少网友对这些免费影视App的广告不陌生,甚至有人为了不花钱追剧还下载了这些App。但是你知道吗,这些都是违法行为。看似免费的背后,更是藏着巨大的非法利益。
办案机关查明,2017年底至2023年1月,张某、孙某等人组织员工开发运营多款影视作品聚合App,并将上述App挂靠在由张某实际控制的6家空壳公司。其间,张某、孙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经爱奇艺、优酷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采用将热门视听作品“下载上传”至其租用的云存储服务器内,或购买第三方技术解析服务(又称“截流播放”“盗链”,即编写代码向平台发出获取播放地址、剔除广告的请求,使平台误认为是由平台真实用户发出,从而骗取平台视听作品播放地址,并跳过平台原有广告)等方式,在他们开发的App内传播,进而收取广告费用。
据统计,截止到案发,张某、孙某等人采用上述方式传播视听作品8.3万余部,其中“盗链”传播7.2万余部,点击量高达数千亿次。经审计,张某、孙某等人通过上述App收取广告费达3.92亿余元。
各大正规影视平台苦“盗链”久矣
拥有正规版权的内容资源一直是互联网影视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所在,但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等平台拥有版权的热门作品被“盗链”传播的现象一直存在。
据介绍,当前盗播最普遍的方式,是通过技术破解各大影视平台的链接技术保护方案,直接获取加密的播放内容链接地址,再通过不法分子开发的APP向用户提供播放。得益于这类影视App技术开发的进步,即便是被“盗链”传播的影视作品,用户也可以调整清晰度,与在正规影视平台上观看几乎没有差别。这类“盗链”传播的App更吸引用户的地方,在于不用付费甚至不用注册即可观看。
“盗链”传播的影视App大量涌现,最大的驱动力就是巨大的市场利益诱惑,而背后则是一个规模巨大而且快速增长的网络视听付费市场。
据今年上半年发布的《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到2023年底,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10.7亿人,其中移动端视听人均单日使用时长187分钟;整个网络视听行业市场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达11524.81亿元。
一家影视平台法务人士介绍说,这些App通过“盗链”积累大量用户,扩大影响力。再用App首屏、主题、播放暂停、退出程序等界面插播广告,获得巨大商业利益。
面对日益猖獗的“盗链”传播,各大影视平台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打击防范。然而,涉案的“影视大全”等多款App此前屡屡被告上法庭,虽然法院认定其侵权行为,但往往以民事赔偿结案,没有进入刑事案件侦办阶段,打击效果大打折扣。
据新吴检察院检察官储铭铭介绍,在获悉该案相关情况之后,他们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一起研判、确认侦查取证方式方法,避免“掉坑”让不法分子逍遥法外。经过大量细致科学工作,办案机关终于拨开一层层迷雾,获取并夯实了这个团伙作案的一系列关键违法犯罪证据,最终得到法院的采信。
剑指影视作品“盗链”,无锡开展专项行动
以办理这起全国最大的网络影视平台“盗链”侵权刑事案为契机,8月15日,无锡市检察院牵头开展“检护影视版权 筑梦文化强国”专项行动,聚焦影视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推动构建文化产业领域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进一步规范、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发展。
现场,无锡市检察院与当地版权、公安等部门签署版权保护行刑衔接机制文件,积极回应影视行业诉求,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进一步营造健康版权生态。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芒果TV、阅文集团等11家影视企业共同签署了反“盗链”宣言,号召影视行业同仁“尊重原创,打击盗链”。
“这次行动,让我们看到了司法机关保护影视产业知识产权的决心。”北京爱奇艺公司法务经理张佳慧对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盗版的工作表示由衷感谢,呼吁网络平台加强技术防护和监管,影视权利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形成打击侵权盗版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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