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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刷量”服务,商家被判赔200万

2024-08-14 19:35来源于 上海高院
近日,针对B公司在其设立的各类平台经营新浪微博账号数据“刷量”服务,刷量评论、粉丝数量等服务均“明码标价”,购买服务后,相应账号立刻增加上万阅读量、上千粉丝的行为, 人民法院判定新浪微博数据权益受法律保护,三被告因组织虚假刷流量被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B公司及许某赔偿200万元,黄某承担20万元连带赔偿责任,并需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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