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潘妮托尼”是否侵权“潘娜托尼”?看看法院怎么判

2020-05-27 00:00来源于 北京海淀法院
近日,海淀法院针对北京潘娜托尼公司与被告罗森公司、超市发公司、谷香沁园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被告侵害了潘娜托尼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三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谷香沁园公司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宣判后,谷香沁园公司提起上诉。
本文共计1422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