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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判决┃索赔500万!百度诉“百度商标公司”侵权案一审宣判

2022-10-13 15:41来源于 知产财经
法院认为,本案中,两原告的涉案驰名商标注册在先,经过多年持续宣传使用,到被告公司成立时已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明知涉案驰名商标在先享有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却仍将其作为原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进行登记使用,并将其作为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及作者名称中具有识别意义的构成要素,主观上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故意,客观上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两原告具有一定关联关系,产生混淆误认,其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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