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财经官网!

生产、销售“无人直播”设备,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2022-09-20 00:00来源于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在我国互联网行业迅速崛起的背景下,伴随着新的技术手段、新的商业模式产生,经营者采取各种创新方式竞争,由此引发的新型互联网竞争诉讼也日益增多。本案涉及的新型互联网竞争关系在于网络平台直播与“无人直播”二者之间。
本文共计3155字,订阅后享全网免费阅读
单篇订阅

支付金额:

立即支付
知产财经付费内容 | 请订阅后查看全文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微信
请登录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