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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缺乏权利基础仍提起专利诉讼,构成恶意诉讼并赔偿!

2026-04-02 08:58来源于 最高人民法院
本案在某米业公司已获得相关专利的情况下,魏某某仍申请与某米业公司外观图案相近似的大米外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其行为不具有正当性。魏某某于2022年7月第二次提起诉讼前,已明知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其起诉已缺乏权利基础,但仍提起该诉讼,其主观上具有恶意,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故意,应认定构成恶意诉讼,依法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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