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看到原创设计品牌的商机,一商家通过“字母游戏”规避侵权责任。近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商标权纠纷案件,经调解,被告已下架全部侵权商品并承担赔偿责任。

朴女士系韩国设计师,于2017年申请注册“EMIS”相关商标,用于高尔夫球衫、帽子等第25类商品,注册有效期为2022年11月至2032年11月。2025年11月,朴女士发现某电子商务公司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带有“EMIS”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其标有“amis”标识的棒球帽,商品链接中突出使用“韩系安可拉红色amis字母刺绣新款棒球帽女大头围小鸭舌帽”等宣传语,每件售价18元,极易导致消费者混淆。2026年1月,朴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某电子商务公司及平台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受理后,经专业比对认为,被诉侵权标识“amis”与原告注册商标仅一个字母之差,且原告商标经明星、网红带货已在市场形成较高知名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告虽自己持有注册的该品类商标,却刻意选择与原告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且拒绝披露上游销售商或生产商,攀附商誉的主观意图明显,构成恶意侵权。
法院启动调解程序,向被告阐明涉外商标保护的国民待遇原则及侵权法律边界,同时引导原告考虑被告实际经营规模与偿付能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下架侵权商品、停止销售并赔偿损失。
法官提醒,涉外知识产权在华受同等保护,电商经营者应对“字母微调”“近似变形”等隐性侵权保持警惕,从源头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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