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资料显示,1月12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企业名称变更为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天眼查APP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的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判决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停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和涉及“乔丹”的商标。且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乔丹体育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万元。【点击查看案件详情】
乔丹体育的名字一直饱受争议。自2012年以来,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effrey Jordan)就以侵害商标权和姓名权,对乔丹体育注册的78件商标提出争议。
据上海二中法院官方公众号,法院认定,乔丹体育公司是在明知迈克尔·乔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然擅自选择“乔丹”二字进行商标注册,并登记了“乔丹”商号。除此以外,乔丹体育公司还将迈克尔·乔丹曾经的球衣号码“23”和他两位儿子的中文译名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均注册为商标,其指向性非常明显,足以认定其具有导致或放任公众产生混淆的故意,故乔丹体育公司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而销售商百仞贸易公司不具备共同的侵权故意,但今后不得再销售侵权产品。由于乔丹体育公司注册的部分“乔丹”商标早已超过了《商标法》上的五年争议期,成为了不可撤销的商标,故对该部分商标应采取合理方式以阻断社会公众对原、被告之间关联性的联想,这样既达到了停止对原告姓名权侵害的目的,也兼顾了《商标法》关于五年争议期的立法目的。由于原告在本案中明确表示不主张经济损失,故法院仅就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诉讼中的合理支出进行裁判。
中乔体育的前身,是成立于1984年的福建省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2000年,晋江陈埭溪边日用品二厂被更名为乔丹体育。
2011年10月,当时的乔丹体育就于A股递交了IPO招股书的申报稿。与中乔体育相似的企业安踏、特步、361度均已成功上市,而中乔体育与球星乔丹之间前后持续8年的系列诉讼,也将该公司的上市事宜不断推迟。